克西米撓了撓頭。
“這倒不至於,至少我們把所有槍全都理了一遍,也弄明白什麼槍對我們最合適。”拉佩站起身,走到桌子的一角,拿起一把又粗又短的長槍,旁邊放著子銃,這同樣也是一把後裝槍,不過發射的是霰彈。
“對於在場的各位來說,肯定看不上這把槍,所以把它扔得遠遠的。但是對沒有訓練過的人來說,這把槍遠比弗格森長槍要適合得多,拿起槍就能射,一百尺內總能打中些什麼東西,非常適合巷戰。”拉佩把槍放在馬克西米的面前,緊接著又取過另外一把槍,這次是一把長槍,但是後面卻有個轉輪,不過只有五隻彈倉。
“這把槍也不錯,一次裝填可以連射五槍,同樣有來復線,射程比弗格森長槍還遠一些……”拉佩解釋道。
拉佩還沒說完,那個年輕軍官就冷哼一聲:“那根本就是個廢物,你為什麼不說它的重量?誰能舉著它瞄準?反正我做不到。”
“你說得不錯,但是你忘了剛才笑話我的原因。”拉佩走到椅子前坐下來,然後將那把槍擱在撐腳上,道:“兩個蠢東西加在一起,就沒那麼蠢了。”
說話間,拉佩扣動扳機,隨著火光噴射,白煙亂冒,遠處一個靶子晃動起來,接著拉佩把轉輪往後撥了撥,轉動一格,然後頂入槍管,再一次扣動扳機,又是一陣火光和白煙,更遠處的一個靶子晃動起來。
轉眼間五發子彈全都射出去,五個靶子在遠處搖來晃去,最遠的靶子差不多在三百五十尺左右。
同樣是後裝槍,同樣沒有解決漏氣的問題,但是這把槍的槍管厚重得多,能夠裝填的火藥也更多,再加上它的長度也超過弗格森長槍,所以能夠打得更遠。
“你打算怎麼用?”那個年輕軍官仍舊不服氣。
“我如果有這樣一把槍,我就會找一個視窗,在那裡靜靜等待,槍就架在窗臺上,一把這樣的槍絕對可以覆蓋很大一片範圍。”拉佩說的正是弗格森少校的那套戰法,不和別人堂堂正正地作戰,而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地形構築陣地,用精準的射擊幹掉最有價值的目標。
“這不仍舊是重建弗格森小隊嗎?”那個年輕軍官忍不住辯駁道。
“是,也不是。”拉佩說道。
“請說得明白一些。”馬克西米不喜歡這種智者式的回答方式,這種方式只會讓聽不明白的人愈發糊塗。
“好吧,這確實是弗格森少校的那套戰法,但是用不著組建小隊,只需要找個靶場讓大家練槍,總會有一、兩個人打得比較準。把這些人挑出來,按照住處的不同編成組,讓他們平時注意四周的環境,熟悉周圍的地形,尋找最適合的地點。既能夠覆蓋周圍的街道,又比較安全,不至於被別人摸到身邊而不自知。打從仗的時候,讓他們分散行動,自行選擇陣地。”拉佩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不給這幫軍官掌握指揮權的機會。
果然,那個年輕軍官立刻提出反對的意見:“愚蠢,這樣的話根本沒辦法協同行動。”
“你忘了一件事,是否站在我們這一邊是每個人的自由,是否拿起武器和國王的軍隊戰鬥同樣是每個人的自由,我們不可能強制別人入伍,更不可能強制性地命令他們如何戰鬥。我們只能讓大家拿起武器保衛自己的家,說得再清楚一些,我們這邊多一個人,國王就少一個臣民,多一個敵人。”拉佩的這番話並不是說給那群軍官聽的,他的聽眾只有一個,那就是馬克西米·弗朗索瓦。
“這樣的隊伍根本不可能有戰鬥力。”海森連連搖頭,他不看好這種戰法。
海森倒不是有意讓拉佩難堪,而是就事論事,這種戰法並非沒有,只不過正規軍一般不會採納,只有游擊隊才會這麼做。
拉佩聳了聳肩膀,不再說什麼,他原本就不是為了說服這群人,只要馬克西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