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說道:“只要有國王殿下的支援,其他事交給我,我來做,假以時日一定能做成這件事達到目的的。”
腓特烈還是有些不放心,他說道:“能不能先提前跟我通個氣,你打算怎麼做?難道真的要動用安全部隊對這些公爵伯爵開刀嗎?”
趙桓笑道:“那倒不會,我們帝國還是需要這些公爵伯爵中的大多數人團結齊心,否則整個國家會亂的。
所以我打算先建立規章制度,同時進行相應的宣傳,並由國王殿下發出王令要求他們廉潔奉公,恪盡職守,不準貪汙賄賂,違者堅決查處。
這樣雙管齊下,一方面明確制度,規定職責,另一方面發出禁令,如果在禁令之後依舊我行我素,置國王禁令於不顧,仍然貪汙受賄,實施公職人員犯罪的,那時候帝國調查局將會抓典型。
抓幾個有典型意義的案件殺雞儆猴,這樣經過一段時間的軟硬兼施,慢慢的就能夠讓這些公職人員習慣規矩。”
腓特烈點點頭:“具體怎麼做?”
趙桓道:“在整個帝國建立起規範的國家機構體制,明確規定國家公職人員的組成和範圍職權。
從帝國層面到各公國、伯國的層面都作出相應規定,要制定一部法律來規定這些官員的產生和他們的職權,這個法律叫帝國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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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國王殿下同意,我會讓人起草這部法律,然後提交內閣審議,修改之後再提交議會討論形成法律來推行。
全國有了這個法律,就規範了國家公職人員的範圍和職稱,並作出一些禁止性的規定。
當這部法律頒佈一定時間之後,就由國王下達警告那些不遵守組織法,依舊我行我素,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的公職人員,不管是公爵、伯爵還是其他的領主,一視同仁。
在組織法頒佈之後,在王令下達之後依舊我行我素違法犯罪的,交由帝國調查局堅決查處。
王令下發之後,我們帝國調查局就可以展開專項行動,對帝國公職人員履職行為,貪汙受賄行為進行查處,便可以開始系統或不定期的巡視檢查了。”
對於所謂的組織法,國王腓特烈當然是第一次聽說,不知道是啥玩意兒。
趙桓便簡單跟他說了一下大致內容,腓特烈非常高興,因為趙桓的組織法實際上是加強了他的王權,使他的王權法律化固定下來,將來他實施王權的時候就有法律依據了。
不過腓特烈還是嘆了口氣,說道:“作為我個人,完全支援你的這種想法,一旦實現那是非常好的,帝國將會走上正軌。
但我就擔心這些公爵伯爵不肯聽話,比如義大利,他現在完全不聽我這個國王的,完全是獨立在了我們神羅帝國之外了,你的這些國家機構設在他那估計行不通,他們不會遵守的。”
:()重整山河,從穿成宋欽宗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