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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為作者——陪我到一些高檔舞場或者卡拉OK歌舞廳去作短暫的消遣。就這樣,在一個名叫“夢幻”的卡拉OK歌舞廳裡,我與其女老闆認識了,她的芳名叫柳鶯。

與世俗的女孩在一塊唱歌跳舞是很乏味的事情,她們品位較低多數來自於偏遠的貧困山鄉,且又特別急功近利,一招一式往往讓人大倒胃口,然而卡拉OK歌舞廳的陪唱陪舞小姐,幾乎全是這樣的無知女孩,豪客們為富不仁地戲稱她們為雛妓。進了歌舞廳後,我宣告自己不唱歌也不跳舞,實際上也就是向人家表明我不耍雛妓。但既然來了,也不能傷書商的情面,更不能掃書稿作者的興,於是我就坐在光線較強處的一個沙發上,佯裝欣賞電視螢幕上的風景和歌詞以消磨那段時光。女老闆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穩住玩客求得利潤,便審時度勢地沏了一壺上好的綠茶給我端來了。我接過她為我斟上的一小杯啜了一口,就戲劇人物般地說好茶好茶。她抿嘴笑了一笑,在我的身邊坐下了。我當時已經覺察到她是一位非凡的女性,既端莊文雅,又隨和親切,但在迷亂而刺激的閃光燈下,我又分明捕捉到了她那犀銳而又充滿哀怨的目光。我想,她並不是隨隨便便地給我送來一壺綠茶的,在場的玩客喝的多是飲料或者礦泉水,甚至是白酒紅酒啤酒,那麼喝綠茶應該是她本人的嗜好了。或許,她已經在我身上發現了與一般人不同的東西,而那種東西她覺得與她的人生有關,於是就蓄謀向我走來,那壺釅釅的綠茶只不過是她潛心安排與我加速相識的一幕人生喜劇中的一個道具罷了。這決不是我自做多情,而是她後來親口告訴我的。

那天晚上我們沒聊出什麼內容也不可能聊出什麼內容,因為那裡不是我們聊天的地方,燈紅酒綠噪音充耳色慾畢顯讓人特別煩惱只想逃逸。但我們不失時機地相互通報了各自的身份、單位、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為後來的正式聊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第二天上午九時,我在賓館裡很幸運地接到了她的電話。她說她一般情況下晚間在歌舞廳裡操持,白天在家休息,在家裡打電話沒人干擾說話很方便的,於是,我們便東拉西扯地聊了將近一個小時。我笑著說再不敢打下去了恐怕你昨晚的營業額快要打完了,她也笑著說昨晚營業額打完了今晚還會有營業額每晚都會有營業額的。第三天我真的有些惦念她了,於是就將電話打到了她的家裡。她說她正準備接我的電話呢!怪哉,她怎麼知道我要給她打電話呢?並接著說,電話機就裝在她的床頭櫃上,她是很隨便地穿著睡衣躺在床上接聽我的電話的。我們又聊了將近一個小時。當時我的感覺很好,因為我也沒起床和她一樣是躺在床上與她通話的,我只穿了一個小小的遮羞褲頭,賓館裡不備睡衣,即便是備了我也不會穿的,嫌它不衛生。

第四天我就應邀到她的家裡去了,因為我們自以為都已經相互熟識,沒有必要再猶抱琵琶半遮面了。從此以後,我們就成了無話不談的知己,成了永世不能相忘的特殊朋友。我們在一起喝綠茶啜咖啡甚至飲烈酒,往往有意識地將自己搞得放任放縱放浪放肆放狂甚至放蕩,讓喜怒哀樂不能自抑並想乘機做出一些在常態下不便做出的事情來。往往在這種時候,我就會發現一位滿頭銀絲慈祥端莊的老太太藉故前來走一走,不是擦桌子就是送茶水甚或是拿著蠅拍來尋找蒼蠅什麼的。她白皙而多皺的臉上寫滿了問號,眼睛裡甚至還藏匿著些許的恐懼。還有,在這種時候我還會發現一個大約五歲的小男孩在門口探頭探腦,看樣子他生性怯懦不敢進來卻又特別想進來。於是,我就趕快走過去,給他的小小衣袋裡塞上幾塊口香糖或者裝進一小把瓜子什麼的。我想,就不必多說了,這一老一小到底是誰,讀者心中應該是有數的。

我跟柳鶯有過同居的關係,我們那時曾一度擁有著刻骨銘心的愛。我覺得我們的交往和相處有點類似於高天浮雲或者深海微波,它們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