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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書 卷十三上 高齊武繆公世家第三上

。”加歲青州牧、鎮東將軍,假節、刺史、都督如故。

六年,帝伐陳,歲輸運糧械,既滅陳,取琅琊、東海,皆使暫入青州下(注曰:二郡本屬徐州)。八年正月,士尚所置偽尚書僕射士奇兵六萬寇淮北,高歲留弟越北防尚和,自將精銳南赴,既至,陽為不敵,誘其深入,遣將斷厥歸路,敗之於東莞。士奇請降,武繆公不許,與之戰,盡殲其軍。帝聞,問於郜芝曰:“高青州何以不內降?”兵部侍郎郜芝對曰:“恐懼亂也。”帝然之,嘉擢高歲徵東將軍,封東莞侯,牧、假節、刺史、都督如故。

九年八月,吳聞聖王敗於安陽,使偽青州牧士騅將兵七萬,大寇青州,歲與其弟越犄角距之。越將大眾持之於厚丘(注曰:在東海郡境),歲親率輕騎星夜劫其糧道,騅懼,退還。歲在青州,北距殘梁,南持僭吳,齊魯以之安定。

十四年,帝伐吳,使歲自青州南下。歲連下九江、吳郡,直逼建鄴。初,武繆公薄壽春(注曰:在九江),時壽春地遠於中原,民多逃避,故人戶繁多,而武繆公行軍,常縱將士擄掠,以激鬥志,人畏曰“活閻王”。帝懼壽春為之塗炭,特預敕曰:“但入壽春,秋毫不得犯。”然武繆公不能制,兵士劫掠三日,帝大怒,潛行至壽春,入武繆公營,奪其印而數之,武繆公大懼,叩首謝罪,帝以其宿將,但免其官,使白衣行事。會聖王於建鄴,滅吳有功。十五年,詔拜歲為青州牧,都督青州諸兵事,臨淄留守,封齊侯,詔爵官皆世襲罔替,永制青土。

歲以弟玉為別駕,己惟舉綜重,與民更息,青州殘破之後,得稍有蘇振。高帝北伐鮮卑,兵員糧械,青州多所供予。

二十年,歲薨,時年五十八,帝手詔哀之。禮部上諡曰武成,帝曰:“高歲抗禦陳吳,守衛齊土,可謂有功;而其行軍剽掠,嘗有忤旨,可謂有過。當參其功過,諡曰武繆,可矣。”遂諡曰齊武繆侯(注曰:名重而有愆,可謂之曰繆;或曰繆同謬,言歲有過矣)。昌武五年,太宗章表舊勳,加歲左將軍,配饗太廟。宏長六年,追進為齊武繆公。

歲三子,衝、讓、謙,衝、謙皆早夭,讓官至廷尉平,先於歲而卒,遂以同母弟玉襲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