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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疲憊和沉重(二更)

以各種名目不給報銷,然後辭職的時候又被要求必須再幹滿一個月,否則工資全無!

李小花平時表現的很是溫順,誰都沒想到李小花聽完這個要求轉身就去找仲裁了,經過仲裁的協商,律師事務所同意支付工資,李小花也可以離職了,但是李小花不幹,她要求出差的費用必須報銷,不然就告到底!

好脾氣的人一旦泛起倔勁來,勢不可擋!任誰來勸都不好使,律師事務所以為嚇唬幾句,再說幾句好聽的就行,畢竟總共也沒有多少錢,只是這個先河一旦開了,以後他們就沒辦法欺負人了。

可李小花的態度非常堅定!她告訴仲裁的人,不是多少錢的問題,是黑和白的問題!

律師事務所這邊是胸有成竹的。

他們拒絕支付的理由是,吳徵宇的這個案子是交給李小花負責的,就像是做銷售的為了簽單,跑去見客戶,請客戶吃飯,這些消費公司是不會給報銷的,只會以佣金提成的形式發放,前提是這個單子做成功了,而吳徵宇人都進去了,這個案子自然沒有下文了,律師事務所都沒有收到客戶的佣金,又怎麼會報銷李小花出差的費用?

李小花說律師事務所跟其他銷售公司的性質不同,接手案子的時候,客戶一般會先支付一部分費用,等同於確定合作關係,而李小花會出差也不是自己提出來的,是律師事務所要求的,根本與銷售是兩回事。

律師事務所不承認收過吳徵宇的任何費用,要求李小花拿出證據,李小花這才給袁方打電話,想讓吳徵宇出具一份簽字畫押的書面證明。

律師事務所本來就是吃準了李小花拿不出證據,萬萬沒想,李小花不僅拿出來了,而且是當天就拿出來了!

這種事袁方怎麼會不積極?吳徵宇當然也不得不配合,親手寫下之前跟律師事務所的種種聯絡,袁方為了防止律師事務所說這份證明是偽造的,除了紙質的證明材料,袁方還特意錄了吳徵宇口述的影片,還在證明材料上加蓋了重案大隊的公章。

袁方告訴李小花:“想咋折騰就咋折騰,可著心情來,只是別真跟著生氣就行!”

看著這份沉甸甸的證明材料,律師事務所不得不將李小花的出差費用結清。

袁方以為解決了公司方面的麻煩,李小花就能回來了,沒想到李小花的父母堅決不同意李小花去寧化工作!

這個難題,袁方是一點忙都幫不上,不但幫不上,他還很理解!如果是他的閨女跟他提出這個要求……他想都不敢想。

所以,當週奇提起小花的時候,袁方疲憊的心情中又加上了一些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