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
總偵查室的門常是開著的,激動的聲浪可以束飄西蕩,傳人每人耳中。我走進徵信社時,已近一點半,辦公室居然空無一人,這是前所未有的事,只有幾近年老的洪鐘聲音打總偵查室渲洩而出:
“……不把他們趕走,我走!”
我在門口瞄一下,是書法家兼國畫家趙從德哩!
“趙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路華拖長尾音,我“聽”他忍耐性快至極限了。“他們租房間是立有契約的,只要沒有危害到別人,我是管不了的。”
“他們敗壞風俗,已危害到我。”
“怎麼個敗壞法?”
“這……,很不要臉就是了。”他幾乎用吼的。
我沒有走進去,卻也聽得一清二楚。
“趙先生,關於伍先生和吳小姐之間的瓜葛,你當作沒看見不好嗎?房間是隔音的,門一關,什麼都不知道了,他們總不會在門外亂來吧?”
“勾肩摟腰走在一起,成何體統?”
“他們產生感情,誰也管不了,我也沒辦法。”
趙從德跋扈的語氣,我猜路華要發火了。
“路先生,我租房間是想找一處清靜所在,不是電影院,聲、色俱全;你要不出面,我只好搬走了。”
“請便!”路華在冷笑?
“天!”趙從德跟憤怒掙扎。“我是略有簿名的書法家,就比不上一對不要瞼的狗男女,你居然敢我走?”
路華聲音大起來了。
“請你不要顛倒是非吧,你自己口口聲聲說要走,如何怪到我頭上,要不要我放錄音帶?”
“什麼!你錄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