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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譚崢走後,於丁一身邊就再沒有關係近到這種程度的朋友了。於丁一經常覺得,在一個城市裡,只要有一個非常親密的朋友,就不會覺得自己總是孤零零的。但是,如果連一個都沒有的話,就真的會感到很沒有意義。於丁一早已經厭倦了那種一群人出去一起玩兒,玩兒過了就再也沒聯絡,甚至連其他人的名字都不知道的&ldo;典型&rdo;生活了。

現在,他看見譚崢穿著自己熟悉的睡衣,在廚房裡面忙活著,用自己熟悉的動作做著自己熟悉的早餐,一瞬間覺得有點想哭。

於丁一覺得自己已經習慣了和譚崢住在一起的感覺了。

他本科的時候就在北京上學,有很多朋友都在這座城市裡工作。而且,他老家在吉林,和北京同屬於北方地區,那邊的朋友也大多都在北京發展。但是,一想到回國之後回老家之前住在哪裡,於丁一卻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譚崢的家。

10分鐘之後,於丁一吃著譚崢做的早餐,幸福得嗷嗷直叫。

&ldo;譚崢啊……&rdo;於丁一說,&ldo;誰要是做你老婆,那可真是太幸福啦。&rdo;

結果譚崢卻突然說:&ldo;其實已經有人選了。&rdo;

&ldo;……啊?&rdo;

&ldo;其實已經有人選了,&rdo;譚崢又重複了一遍,&ldo;不過那個人不知道,我還沒和他說過這事兒。&rdo;

&ldo;為啥不說……&rdo;

譚崢夾起一個煎蛋,笑了一笑,說:&ldo;說了會把他嚇跑的。&rdo;

&ldo;不至於吧……&rdo;於丁一說,&ldo;難道你喜歡的是有夫之婦?&rdo;

&ldo;想什麼呢。&rdo;

&ldo;哦……&rdo;於丁一說,&ldo;像你這種人,居然都沒有動作……看來啊……你還真是很喜歡她呢。&rdo;

&ldo;恩,&rdo;譚崢笑了笑,&ldo;很喜歡。&rdo;

不得不說,聽了譚崢的話,於丁一受到了不小的衝擊。

譚崢這個人,怎麼說呢,天生有一種很強大的氣場,好像什麼都可以搞定似的。

就連被裁員這件事,於丁一都覺得這說不定是譚崢自己的意願。因為,當於丁一回想當時情況的時候,記起譚崢以前好像說過想要辭職創業。

上學那會兒,學院總是會想出各種各樣的理由騙錢,而譚崢就從來都沒交過,他和學院裡那些美國佬唇槍舌戰,日出東方,未經一敗。

於丁一一直以為沒人能震得住譚崢。不只是人,鬼都不行。

在鬼這方面,譚崢住過的那個凶宅就可以被當做一個很好的例子。當時,譚崢剛去美國的時候,找到了一個價錢很便宜的房子。那個房子連押金都要得很少,華人房東很老實,說住過這個房子的人非死即傷。上一個房客是一對小夫妻,在簽了合同的第二天,連搬都沒等搬呢,女孩兒就在游泳的時候不幸溺水。在這個年代,居然還有在室內游泳池裡游泳淹死的,大家都感到非常不可思議。再上面一個,出校門的時候被腳踏車撞了,腿上大骨小骨全都骨折,那腳踏車的速度據說可以上高速。再再上面一個,打籃球打得腳骨裂,後來經過證實,此人就是李凌霄。當時,譚崢在看過房子之後,二話不說就定下了這個房子,一住就是兩年,直到畢業,期間沒出過任何狀況。畢業退房的那一天,房東拉著譚崢,依依不捨,不停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