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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顏灩在msn空間寫下一篇長文:

《墓誌銘》

當一切都結束的時候,我想到了開始,那個未曾風花雪月就結束了的開始,但,我並不後悔,因為我有不後悔的理由。

和亦分開到明天就兩年零零天了。這可以算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嗎?

我並不愛他,這一點從他向我表白的那一天起我就告訴自己了。

所以我們分開得理所當然。

我是一個自卑到極度自信的人。

於是,我空虛地驕傲著,痛苦地開心著。

執著到可以輕易放棄許多人夢寐以求的東西。

我也不愛張國榮,於是,我的ipod裡經常放著他的歌:

我就是我

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天空海闊

要做最堅強的泡沫

我就是這麼矛盾,如泡沫一般地堅強著。

為了自己所謂的寬容,為了自己所說的毫不在意。

在自己面前,我肆無忌憚地虛偽著。

我總是義無返顧地,用痛苦的靈魂,快樂地生存著,無可奈何地讓自己相信tomorrow…is…another…day(明天會更好)。

三年前的今天,我愣在了家門口熙熙攘攘的大街上。

從未想過有一天要面對亦的表白。

一直以來都覺得自己和他隸屬於兩個截然不同而且不存在交集的世界。

腦子像被白蟻青睞過的樹幹,空洞地不知道拒絕抑或接受。

不久以後,我被動地發現這種空洞的名字叫做默許,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預設。

我和亦就這樣走到了一起。

默許以後的第二天,在學校的操場上,亦圍著我轉了一圈。

他說,這是他的自轉。他說,他還會每天不停地公轉。

我可以感受得到,那時候,亦的世界裡只有我。

那一天,我感動得想逃。

亦說他愛我。

可是,我卻還沒有搞清楚,我對他的感覺是崇拜還是喜歡。

除了企圖逃跑,我還能做些什麼?

遺憾的是,我的企圖沒有後盾,我無處可逃。

我和亦說,我們還沒有到愛的年紀,我們還不具備愛的資格。

這應該是我在對他和自己虛偽之前,最後的坦誠了。

和亦在一起的一年零零天。

自始自終,我都不覺得自己和亦談過戀愛。

就這樣,在共同走過的三百六十五天裡,我甚至不曾答應把自己的手交給他牽。

要知道,我是一個矜持到無可救藥的人。

要知道,我還沒有愛上亦。

要知道,我還不懂愛和喜歡究竟有什麼分別。

曾經,我用最虛偽的方式寬容過。

曾經,我用最自卑的方式自戀過。

我既擅長於欺騙他,也熟諳於欺騙自己。

和亦在一起的那一年,我的感動很空虛,我的快樂很壓抑。

亦,太過優秀,他好像不應該屬於我。

我已經記不清,自己在那以後花了多少時間來梳洗自己的思緒。

可我記得,當我發現自己就像幼稚園的小女生,喜歡上同班的小男生那樣喜歡上亦的時候,我的虛偽就無可救藥地開始了。

因為,我不曾上過幼稚園。

當我說,我不期待他每天給我寫信的時候,我撒謊了。

他像日記一樣的文字流暢得讓我無法抗拒。

我只是害怕有一天,他在發現自己已經不願意再提筆的同時,發現自己不再愛和喜歡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