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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兩個月,我與蘭蘭再去探那座別墅,己轉租別人了。半年來我沒有工作,也不想工作。

蘭蘭與我的關係轉變得很特別,我們成了好朋友,在這以前,我們從來沒有如此瞭解過對方,到了今天,我才發覺她沒有我想像中的簡單;而她,大概也發覺我比她想像中卑微得多,我倆的距離接近了,她變得很平和,合理,因為她的自卑感消失了,所以在人前人後也改變了作風,很……淡然的一種平靜。

我們沒有找到她。

而蘭蘭的一家,漸漸又對我回心轉意了,在傳統上來說:男人出去跟「狐狸精」泡一陣子,浪子回頭,未嘗不是可喜的事。今時今日,即使女人出去轉個圈子回來,只要以前那男人不以為意,大家也不能說什麼,不過是詫異這女的競如此有辦法。

生活是生活,生活裡沒有爭意氣這回事,生活是衡量利害關係,利害關係說:我始終是蘭蘭的理想夫婿,她家人不是不想把我拍案罵走,只是蘭蘭未曾找到一個更好的男人,他們不想冒這個險趕走我——他們一家兄嫂姊妹父母,誰也沒打算養蘭蘭的下半輩子,所以他們很樂意忘記那段不愉快的日子,蘭蘭仍是我的,他們原諒我,罪當然是在那個「狐狸精」身上,狐狸跑了,雨過天晴,一切無事,照常發展。

於是婚事又張羅起來了。

我本來已是無所謂,至今更是一切不理。

我只問了蘭蘭一句話:「你願意嗎?」

蘭蘭答:「願意。」

因為我學乖了,覺得世界上沒有一個可靠的人,所以頗懷疑蘭蘭也是因為尋不到更好的人的緣故。天下有誰為情種,都只為風月情濃,誰沒有誰活不下去?

一個男學生出國,女朋友直等了五年,我很詫異,當時記得讚嘆曰:「難得!愛情的力量。」一個美麗的女孩子聽了,頓時笑道:「只不過因為她沒有碰到更好的!」自聽了這句話後,我茅塞頓開了一點,到了今日,我是大徹大悟了。

我還是無意工作,銀行裡還有一點錢,除了準備婚禮,還夠我呆三個月半年的,閒時只在家念些「人家生子喜聰明,我為聰明誤一生」或是「聰明難,胡塗亦難,由聰明轉入胡塗更難」之類的文章。

在結婚前不久,我們在報上刊了一個啟事,總是我倆情投意合之類,瞧了只覺得俗與可笑,我倆情投意合,是要告訴全世界人聽的,唉。

我想她也該看到了吧。

我實在是倦了,無暇細想人們會怎麼想,像我這麼一個男人,既不能從一而終,又不敢為愛情犧牲,胡裡胡塗的過著日子,看小說是好的,一晃眼時間就過去了,逃避一下現實。

蘭蘭時時將現實的事告訴我,她有點精神奕奕的樣子。

她說:「今天來了一個女病人。與我們說,她結過三次婚,怎麼有這樣的勇氣呢?我真不明白。結婚,成功不成功,不過是一次的事罷了。她說:頭一任丈夫結婚不到三年,死了,有一個女兒,以後守了十三年,又結婚,男的是登徒子,只好離婚,捱了兩年,也有一個女兒,後來沒到一年間,又結婚,生了三個兒子,倒不錯,手上三隻婚戒呢,還有一隻看不清楚的鑽石,彷彿也很開心的樣子,可是驗出是子宮癌,看樣子也不行了,這倒奇怪,一生人就在結婚中渡過了。」

我只默默的聽著,有時候點點頭,表示的確在用心聽。「世界上的事,真奇怪呢。」她說。這是蘭蘭的結論。

經過這一次,她明白做人,歸根究底來說,是寂寞的、孤獨的,她變得這麼靜。

有時候我們倆在一起,好幾個小時,一句話也沒有。感覺上是比以前接近。蘭媽不明白,她笑我們:「什麼也不說,兩個啞巴似的。我不信真是有靈犀一點通。」蘭媽頗會咬文嚼字。

我有什麼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