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空缺。選擇誰成為新太子,成為光宗在悲傷之餘不得不考慮到的一個重要問題。此時擺在光宗面前的主要有三個選擇:李貴妃之子秦憲、秦欒,高貴妃之子秦歡,馮貴妃之子秦胤。光宗最後選擇了秦憲,主要出於以下兩個原因:第一,秦憲有弟弟,在即位之後可以兄弟互相扶持;第二,高貴妃和馮貴妃一個是軍閥之女,一個是門閥之女,如果讓她們成為日後的太后,無疑容易形成外戚勢大的情況,而楊氏外戚跋扈的教訓就在眼前,光宗自然不希望這種場面再度出現:
永慶九年四月,獻文太子薨。時光宗有四子,李貴妃生帝與東萊公欒,高貴妃生中山郡公歡,馮貴妃生南陽公胤。光宗以高貴妃家藩嶽青州,馮貴妃家河北門閥,恐有外戚之患,而李貴妃家雖富而位卑,將無外戚專權之危,又帝有弟,可以為兄弟之援,遂以帝正位元良,領雍州刺史,鎮長安。(《前秦書》卷8《穆宗紀》)
隨後光宗由於已經立了李貴妃之子為太子,如果繼續保留馮氏的皇后位置,就不太合適了,於是將馮氏貶為了貴妃。
光宗在繼承人選擇的問題上,體現了其對外戚勢力的限制,而這一原則不僅僅體現在此處。回查《前秦書?后妃類》,不難發現光宗時期后妃的父叔兄弟,很少有做到較高官職的,這一點在馮貴妃的父親馮樸身上體現尤為明顯:
貴妃父樸,寬仁而好施,待公若私,勤篤不渝,官至司農。後戶部尚書闕,人以樸與郜示之言於光宗,光宗曰:“若用妃父,人以我私親也。”遂用郜示之。樸常與人言曰:“人以外戚進,獨我以外戚滯,慮千載之後,美名勝戶部矣。”(《前秦書》卷51中《后妃類中》)
總而言之,光宗在安排他的後宮組成時,既注重充分拉攏門閥與軍閥,為中興和鞏固統治提供幫助;又注重限制外戚勢力的發展,避免後族做大,體現了光宗作為一位集權君主的權力制衡思維與政治智慧。
四、結語
綜合上述,在東秦百年之間,後宮作為高層政治的重要部分,其組成與變化,尤其是在高帝、太宗、光宗三朝的組成與變化,反映了東秦朝堂權力對比的變化,同時也對東秦的政局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東秦帝國的後宮成員與變動,也是瞭解分析東秦朝堂政治的一個重要切入點,值得重點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