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回答,“好了,我認識您了,不過我倒想問一句,您可知道,擅闖城禁是什麼罪嗎?”
“認識我了……還敢這麼跟我說話?”李永生一擺手,淡淡地吐出三個字,“接著打!”
那四名騎士又是噼裡啪啦一頓亂揍。
這時,終於有人忍不住了,抬手一箭,從城牆上射了下來。
血奴身子一縱,直接從馬上躥了出去,眾人眼睛一花,那隻箭已經落入了她的手中。
她手腕一抖,那箭倒射而回,直接射穿了弓手的胸膛,只留下一個指肚大小的窟窿。
下一刻,鮮血從那弓手身上激射而出,就跟水槍似的。
這是公然殺害守城官兵,妥妥的死罪。
但是大家都被小女孩的身手嚇到了,更有人忍不住地驚呼,“是真人!”
有真人在當面,還敢隨意殺人,其他人心裡再怎麼不忿,也要掂量一下。
李永生再次叫停了毆打,笑眯眯地看著被打的小頭目,“你……認識我不?”
小頭目這次不回答了,抿著腫脹的嘴唇,直勾勾地看著他。
“眼神很倔強啊,”李永生微微一笑,饒有興致地發話,“我最喜歡看到這種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眼神了……給我接著打,我還要看。”
“慢著,”捕快硬著頭皮發話了,他抬手一拱,“大人,闖城禁總是不好的。”
“嗯?”李永生斜睥他一眼,“你端的是誰家的飯碗?朝廷的,還是鄭王的?”
“我端的……當然是朝廷的飯碗,”捕快猶豫一下,硬著頭皮回答,“這是朝廷的規矩。”
“話倒是沒錯,”李永生微微頷首,然後抬手一指那小頭目,“他端的是誰家飯碗?”
他在城門口折騰,可不是閒得無聊,要充什麼二代來裝逼,而是有打算的。
“這位……端的是鄭王的飯碗,”捕快硬著頭皮回答,“不過朝廷的規矩不能改,鄭王也是姓趙的。”
李永生抬起馬鞭,指一指捕快,沉著臉發話,“你再胡亂說話,小心我抽你!”
頓了一頓,他才繼續發話,“朝廷的規矩,就是朝廷的規矩,什麼時候輪到鄭王來執行了?這永樂縣城……歸鄭王管嗎?”
捕快聞言,頓時倒吸一口涼氣,臥槽,這位爺原來是因為這個才動手的?
他是捕快,肯定是屬於朝廷序列的,現在永樂城在鄭王的控制下,縣令和縣丞都要看鄭王的眼色行事,他身為小小的捕快,當然也知道胳膊擰不過大腿。
他甚至非常清楚,若不是城中的事情太多,鄭王的人忙不過來,大約永樂縣就不會有這些官府的人存在了——起碼也得向鄭王效忠之後,才可能繼續留任。
事實上,鄭王的軍隊一直在威逼三司六房的官員,暗示他們向鄭王效忠,不過大家都不傻,知道鄭王不敢馬上舉起反旗,目前就是在硬扛著鄭王的壓力,堅決不投賊。
永樂的縣丞日前被亂民打折了腿,可是官府的人都清楚,根本沒有什麼亂民,動手的人,就是鄭王軍隊假扮的。
至於說原因,也很簡單,永樂縣上下,都不怎麼聽鄭王軍隊的差遣,縣令更是曾經親自上陣,勸說鄭王軍隊停止攻擊,縣城失陷之後,他躲在縣衙裡,也不怎麼配合軍隊的號令。
縣令是如此,縣丞也是如此,所以鄭王軍隊才偽裝亂民,打傷了縣丞,以警告縣令——縣令終究是一縣的主官,不好隨便動的。
下面三司六房的官員,也是在忍氣吞聲地配合,相較縣丞,他們的官職就更小了,若真是擺明車馬不配合,沒準哪一天,小命都會稀裡糊塗地丟在“亂民”手上。
捕快非常清楚這一切,見到眼前的這隊人馬,竟然拿城禁不該由鄭王來掌控,頓時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