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吞離開。
她走後,我從包裡掏出香菸和打火機,點菸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氣得手抖。我把打火機摔到茶几上,按住疼的要命的頭,努力說服自己不要生氣。
我這是怎麼了,我不是早就接受了命運麼,不是早就明白除此之外我沒有別的路好走麼?幹嘛還要生氣!快點平靜下來,想想點點,想想未來,想想希望。總會過去的,會好的。再過幾年,等點點長大了,自立了,孫皓志也遲早會厭倦和我之間的相互折磨,總有一天他會放我走的……
也許再過十五年,哦,不,也許只需要十年,他就會讓我走。我現在還不滿三十歲,運氣好的話四十歲前我就可以離開他,那時我還會有希望的不是麼?
我並不奢望能再和葉飛在一起,也不可能再去愛上什麼人。我希望的不過是給我一個空間,讓我平靜的守著我的回憶過日子。
對於早把全部愛都耗盡的我來說,只要回憶就足夠了。
真的,我總覺得,一個人,一輩子,不可能再有一次那樣的戀愛了。
我只愛過葉飛。
那個擁抱成為我和葉飛感情的正式開始。一切都是那麼自然而然,那麼順理成章,好像我們生下來就應該是一對。
他問:“傻瓜,為什麼不回信?”
我那些自卑的話突然說不出口,他純淨的目光裡哪有一絲勢利?
他接過我的書包背在肩上,拉起我的手說:“江小西,我送你回家。”
我們相視而笑,不明白為什麼要浪費前面那些年。他閃閃發亮的眼睛那麼好看,燦爛陽光的笑容那麼有感染力,我想我一定笑的很傻很失態,因為我發自內心的快樂,沒辦法讓自己表現含蓄矜持。
我們沒有坐車,就這樣牽著手一直走,也不覺得累。初冬的寒風吹在臉上,笑容都要僵住,可心裡卻是火熱。他和我講的每句話都那麼好笑,好多次害我笑彎腰。他的手溫暖有力,牢牢地牽住我的手,只一會兒兩個人的手心裡就滿是汗,我們互相取笑,分不清是誰在緊張的流汗。
明明他已經把我送到外婆家,我又堅持再把他送到路口,到了路口卻覺得有話沒說完,於是繼續向前送,等到發現時,已經又走了一半的路。他只好又把我送回來,這一次他不許我再送他。我說那我們一起轉身,都不許回頭,走了五米我忍不住偷偷回頭去看,發現他還站在原地,衝我微笑。
“就知道你會回頭。”他這樣說。
多賴皮!
葉飛讀的一中,在城的另一端。他家,我外婆家,職高,一中,正好構成一個四邊形。每次我們要見上一面,都要跨越整個城市。
他的功課是很重的,我不忍心讓他這樣奔波,可不見面我們又會思念對方。那時候的高中生是沒有手機用的,我們又不敢在家裡打電話。於是,我們寫信。到底寄出過多少封信,買過多少郵票多少信封,已經數不清,而我收到的信裝滿了一整個紙箱,放在床底下。後來,那些信去哪兒了?我竟然記不起。
我記得的只有每次數著手指盼望他的回信,每次讀信時抑制不住的臉上的傻笑,每次偷偷在信封上落下一個吻才會寄出……我真是傻的可以,他也一樣。
我們的第一個吻,還是在交往了一年之後。
那是他的生日,我提前幾個月就開始計劃要送他生日禮物。我能利用的資金不多,而他也未必需要多貴的東西,想來想去,終於決定送他一條我親手織的圍巾。大概很多戀愛中的女生都做過這件事,我也不例外,先是旁敲側擊的問他喜歡什麼樣的顏色,又為要織什麼樣的花樣發愁,織了拆,拆了織,總是不能滿意。直到馬上就要到他的生日,我還有一大截沒有織完,最後開了幾晚夜車總算來得及。
那天是週五,我編了個理由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