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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個銅板,當時可以買兩升米。

我見賭場的人比逃難前更多了,有許多人搬個桌子到山坡上的桐子樹下面去賭。我想,賭錢的人也會口渴,於是就到各個賭場去賣涼水。有人聽說我是何有林的兒子,就來喝我的水,而且還多給錢。尤其是坐莊的寶佬官,他不能離開坐位,我就踮著腳把一水勺涼水透過人牆傳遞進去,寶老館喝了我一竹勺涼水,遞出來的就是一竹勺銅角子。

到了10月,天涼了,賣水沒人喝了,母親就帶我到桂林去賣她紡的棉紗。

母子倆買不起車票,搭“偷車”。當時搭“偷車”的人不少,抓住了就到廁所去關禁閉。有一次查到我們,母親就把從家裡帶去的炒紅薯片送給列車員吃。他們見我孤兒寡母的,也就不哼聲了。

火車開到桂林已經是晚上10點多鐘了,我跟母親不敢在街上逗留,怕遇不測,趕快到灕江河邊那個便民客棧去落宿。

這個客棧有個男、女雜居的統鋪房,每張床以蚊帳為界,價格很便宜。我和母親把兩捆棉紗枕在枕頭底下就和衣睡下。但心裡總是恐慌不安,睡得很淺。

第二天天不亮,就被灕江河裡那成千上萬艄公的號子聲吵醒了。我們趕快起床吃桂林米粉,趕早走路,到棉紗交易行去賣紗。

賣完紗,雖然趕下午三點鐘回湖南的火車,還有幾個鐘頭,完全可以利用這個時間,去遊遊七星巖、盧笛巖、象鼻山……但人在異鄉,身上又帶著比生命還重要的錢,哪裡還有一點兒玩興呢?

我母子倆拼死拼活勞苦了一年多,終於把安葬父親欠下的債及父親買屋欠下的一萬元購房款都還了。

我和母親所以能還完父親欠下的購房款,是得益於46年饑荒年時期國民黨的貨幣貶值:父親1945年買房的時候,一萬元紙幣能買10擔穀子,可到我和母親還賬的時候,一萬元紙幣只能買二擔穀子了。 。 想看書來

七、初學種地

七、初學種地

自從父親去世以後,趙坪鋪的物價飛漲,現在圩上的發水米都賣銀元一塊錢一斗(約18市斤),母親紡一斤棉花掙的錢還買不回一筒米(約市斤)。同時現在早已進入冬季,到圩上賣涼水早已無人喝了。於是母親就晚上紡棉花白天帶我墾荒種莊稼。

由於風吹雨淋,榨油房的殘牆斷壁早就倒了,土磚頭散滿遍地。母親說老屋場地肥沃,種莊稼會豐收。於是母親決定帶我將榨油坊的屋基地墾複轉來種小麥。

母親的小腳走路不行,挖地還可以,但她腳板皮薄,打赤腳踩在硬地上受不了,穿著鞋襪仍然站不穩,搖搖晃晃的就要倒。但她捨得用力,總算挖了一塊磨盤大。我的腳板皮厚,不怕硬地板,不怕石頭、磚塊磨,掄起耙頭就挖,挖得比母親還快。但“前面挖起哭,後面曬得谷”,我自己挖松的土,又自己用腳踩緊了,踩得像一塊小小的曬穀坪,硬梆梆的,怎麼種小麥呢!這時候石山伢子來了,他見我和母親挖土搖擺著身子,就像“撥浪鼓”,沒有一點挖土的“架把兒”(姿勢)。就給我們做示範,一邊挖一邊講解:左腳在前,右腳在後,兩腳跨開,站穩樁子,腳不亂移,上身隨著耙頭的起落,而前後擺動。耙頭要掄得高,落下去要用勁,要有節奏,挖一耙喘一口氣,不急不慢地挖,反而挖得快。

我照著他的架勢練了一會兒,果然好多了,後面的腳印小了,成了一塊平整而鬆軟的耕地。

但是初學挖地,確實是個苦差事,只挖了半天,手上就磨出了血泡,腳手和腰子都痠痛。挖到吃晚飯的時候,整個身子就像散了架,坐也坐不穩,飯也不想吃,只想爬到床上去睡覺。

母親又是鼓勵,又是警告:“凡事開頭難,習慣成自然,挖成習慣了就好了。”

“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