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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我發表作品,雖然在當時,在網路上發表作品的只是被稱作“網路作家”,甚至是“網路寫手”,但能讓大家看我的作品,已經十分值得慶幸了。至於是不是“作家”,是有作品而“作家”,還是沒作品卻“作家”,讀者自有評說吧。

從那上溯18年,我還連作品都發表不了。那時我17歲,一個大學中文系學生,一次寫作課交作業,我交了一篇小說《墳墓》。當時的任課老師孫紹振看了,大為驚異:一個17歲的孩子,怎麼竟寫出如此黑暗來?當時他並不認識我,我印象深刻的是,某天一個同學來找我,說孫老師讓我去找他。當時孫老師已經因《新的美學原則在崛起》而聲名大振,在我們心目中簡直是隻能仰視的大人物。我記得我是忐忑不安地走向他所住的校園內一間簡易的房間的。我看到了他在我小說後面密密麻麻寫上的幾乎一張的評語。他拿給我一疊500格的福建作家協會的稿紙,讓我把小說抄正,他要拿去推薦發表。那時候他到哪裡就力薦我,後來人們回憶說,我的名字當時幾乎成了他的“關鍵詞”。他甚至說我“天生就是一個作家”。我頓覺自己的前方開啟了一扇通往作家的大門。

但是孫老師的推薦並沒有取得成果。我的小說一篇也沒有發表出去。其間有些編輯給了修改意見,比如加個“光明的尾巴”,或者索性把事件背景移到海外、“水深火熱”的臺灣什麼的。我一口拒絕了,寧可不發表。甚至還斥責對方。當時所以那麼狂,一方面是該死地學了些文學理論知識,一方面也因為,我年輕,更具體地說,我覺得我耗得起,即使耗它十年,我也不到許多大作家第一次發表作品的年齡。在我看來,十年是夠奢侈的了。不料一耗卻是二十年。

我不知道這二十年裡,即使是孫老師,也是否還堅信我會成為作家,我周圍的絕大多數人是不信了,在他們眼裡,我只是屢試不第的范進,不合時宜的孔乙己。這二十年,多少人都改做別的行當了,我卻仍然寫著,即使流落到了國外,也還在做著文學夢,最終不顧一切跑回來寫作。現在有人說我有恆心,有毅力,其實哪裡是?與其說是毅力,不如說是賴皮勁;與其說是恆心,不如說是無奈——我不能再幹別的什麼。無數次衝鋒,潰敗,喝點酒,嚎幾聲,睡一覺,又好了傷疤忘了疼了,再上。迴圈往復,如此而已。

其實那時不被接受,也屬正常。即使是孫老師,也不是完全被接受的,即使認可他的,也覺得他具有危險性,他很快遭到了批判。我這麼一個讓具有“危險性”、必須被批判的孫老師都驚駭的人,更怎麼可能被容納?這種情況直到跨世紀,才有了改變。這當然有著偶然的因素,但是也應該承認,世界潮流浩浩蕩蕩,中國的生態環境變了。

定下這個標題,是想到格里菲斯的《一個國家的誕生》。把“誕生”一詞放在我個人身上,也許大詞小用,但是這與其說是我這單個作家的經歷,不如說是許多中國當代作家的經歷,乃至中國文學新時期以來的某方面歷程。

兩年前,在一次筆會上見到小說家馬原,他驚訝說以為我是“七零後”的。我想是從我作品裡產生的印象吧。早年讀舒婷詩:“要使血不這樣奔流,憑二十四歲的驕傲顯然不夠。”血顯然是年輕人的紅袖標。但是馬原也沒有錯,這二十多年來,我的風格基本沒有改變,現在我這麼寫,在我17歲時,就已經這麼寫了。不同的是,社會包容了。當然包容畢竟還是相對的,我的作品在發表出版時,還必須做處理,我的書稿還總是要在多個出版社或書商間輾轉,包括這本書,本來是十篇,現在成了九篇,撤下了《遮蔽》(網路上發表時名為《我愛我媽》)。我被承認的,只是某些方面,我這個作家,也只對應於某些作品而言。

這篇後記寫還是不寫,心中一直彷徨。因為它是記錄真相的文字,但如果寫的是真,可能又不被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