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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切,都是圍繞著專制、集權和獨裁來設計和進行的,因此不能讓人民有言論自由。實際上,商鞅不但不準議論他的法令,而且根本就不允許有任何議論。在他心裡,人民只有義務沒有權利。他們不過是君王實現霸業和帝業的工具和武器。或者說,男人平時是勞動工具,戰時是殺人武器,女人則是生產這些工具和武器的機器。既然如此,那你議論什麼?遵命執行就是!

這就是所謂商鞅變法。從此,秦國上有獨裁君主,下有芸芸眾生,中有官僚機構,遍佈軍隊、特務和警察,變成了一個中央集權和軍事獨裁的準帝國。

事實上,秦能在優勝劣汰的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只能歸結為他們有當時最管用的制度。或者說,他們把這個新制度建設得最徹底,也運用得最徹底。這種新制度,能夠最大限度地集中國內的資源和財富,最大限度地激發民眾的生產潛力和戰鬥勇氣,並保持令行禁止步調一致的集體性格,從而橫行霸道,一統天下。

在這裡,我們聞到了專制的血腥。

是的。伴隨秦軍挺進中原之步伐的,是血雨腥風;提供秦國後來居上之保證的,是嚴刑峻法。秦政之苛,秦法之嚴,秦制之專橫,秦風之強悍,實乃公開之秘密,不爭之事實。秦,是專制主義和軍國主義的大本營。

這個大本營的奠基者,是商鞅。

商鞅成功了。至少,他把秦從公國變成了王國,並為這王國變成帝國鋪平了道路,做好了準備。商鞅死後十四年,秦惠稱王;一百零四年後,嬴政稱帝。

然而商鞅自己,卻死於非命。

為誰改革

商鞅是被車裂的。

車裂即通常所謂五馬分屍。行刑之法,是用繩子捆住受刑者的頭和四肢,另一頭系在馬身上,然後同時鞭策五匹馬,分裂人犯的身體。13商鞅所受,就是這種酷刑,而且是當眾執行,分明有殺一儆百的意思。

商鞅為什麼會落得如此下場?

得罪了孝公的太子、後來的惠王。之前,商鞅為了推進新法,並維護法律尊嚴,懲罰了太子的兩位師傅,公子賈臉上刺字,公子虔被割了鼻子。所以,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馬上就一狀告到了惠王那裡,舉報商鞅謀反。惠王原本就對商鞅恨之入骨,當然一告就準。於是下令通緝,全國搜捕,捉拿歸案,處以極刑,同時滅族。

這是商鞅被害的直接原因。

根本原因呢?

儒家說是作法自斃。因為按照&ldo;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rdo;的老規矩,商鞅原本可以免死,頂多賜他自盡,不至於死得這麼慘。可惜,此人卻偏偏不行王道行霸道,不行禮治行法治。那就請你以身試法。

是這樣嗎?

否。

沒錯,商鞅確實死於法治,也確實是作法自斃。比如舉報別人,就是他鼓勵的。好嘛!老百姓知情不報要腰斬,積極告發則視為奮勇殺敵,那麼,有人聽說你要謀反,該不該舉報?呵呵,你不是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

或許有人會問:舉報商鞅謀反,有證據嗎?沒有。他們的原話,叫&ldo;商君欲反&rdo;。什麼叫&ldo;欲反&rdo;?想造反。哪裡想?心裡想。心裡想,能證明嗎?不能。要證據嗎?不要。因此,說白了就是莫須有,誣告。

或許又會有人問:誣告也能成立嗎?能。因為商鞅的新法只鼓勵鄰裡之間相互告發,沒說要有證據。同樣,商鞅也沒規定一旦查明是誣告,舉報者就要負法律責任。總之,獎勵舉報的政策是有的,制裁誣告的法律則是沒有的。不難推測,在商鞅的治下,被人誣告和屈打成招的,一定不會絕無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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