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林峰,正帶著刀來找她了,
她正在用冷處理的方式,結束她跟林峰這段剛開始沒多久的感情。
昨晚雖然韓義打人確實不對,但林峰的做法卻讓她更生氣。
她從小的性格便獨立、要強,
不希望成為誰的附屬品。
包括之前的羅春也是。
大一,從認識起,羅春便多次暗示她去開房,
但她一直堅守底線。
媽媽從小就告訴她,女孩第一次是不能隨便給別人的,
就像一件昂貴的時裝,放在店裡時光鮮亮麗,無數人豔羨的看著它;
但當它被人穿上身後,價值便會大打折扣;
然後隨著穿戴次數的增加,價值也會隨之大幅度縮水,直到被人棄之如敝履。
而且雖然時裝遲早會被人穿在身上,但也要看被什麼人穿?
懂得愛護的人,哪怕放在衣櫥裡束之高閣,起碼也能延長生命週期;
相比來說,被不懂得愛護、珍惜的人穿在身上,風裡來雨裡去,
光澤褪去後,最終也只能淪為“地攤貨”。
第一節晚自習下,湯晴開啟手機。
手機裡響起數十道來電提示,絕大多數都是林峰打過來的。
湯晴沒有理會,找到韓義電話號碼撥打了出去。
她覺得有必要解釋一下她跟林峰的關係。
這麼說好像有些奇怪。
他又不是她的誰,也不存在給羅春戴綠帽子的嫌疑。
只是單純的想跟他講一下,她不是水性楊花的女人,
免得對方看輕她,而因此少了個億萬富豪朋友。
電話接通了。
裡面傳來傳來韓義低沉的嗓音,“有什麼事嗎?”
哪怕隔著電話,湯晴也能感受到聲音裡濃重的威壓感,
這是身價億萬帶來的底氣,也能稱為“氣場”。
湯晴組織了一下語言說:“昨晚的事情不好意思啊……”
電話裡,湯晴儘量淡化她跟林峰關係,把雙方形容成一個關係還算融洽的朋友。
事實也正是如此。
韓義倒是樂呵呵的。
事情過去就過去了。
湯晴交什麼樣朋友,他管不著,也沒資格管。
他打林峰,純粹就是因為對方嘴臭。
兩個人聊了幾句,臨掛電話前,韓義問:“你說寶寶一週歲,送什麼禮物比較好啊?
除了錢,還有那些貴重物品除外。”
王翰二娃後天一週歲,今天晚上打電話請他去吃飯,
正好湯晴打電話,順便問一下。
湯晴想了想笑道:“簡單啊,買兩套衣服就行了。
男孩女孩啊?”
“女孩吧!”韓義回了一句,笑說:“有時間嗎?要不現在幫我挑兩套去。”
湯晴正愁沒表現機會呢,一聽趕忙說:“好啊!你在哪呢,我過去找你。”
“不用。我就在廟王街,你現在下樓,我馬上就到。”
湯晴也不去洗漱了。
重新穿戴整齊後,拿著手機匆匆下樓。
15分鐘後。
一輛寶藍色奧迪緩緩朝女寢大樓下開來。
湯晴遠遠便認出,這是韓義車子。
拿著手機擺了擺,然後向前走去。
無巧不成書。
道路後方,騎著共享電單車的林峰過來了。
遠遠看到穿著淡粉色針織衫的湯晴,正朝前方一輛奧迪走來,
一時間,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
媽了個逼的,
老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