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我和小奴居住的屋子,我簡潔地調整了下眼睛和鼻子的形狀,出去探聽自然不能用這張臉面,不過也不用大改,因為我特地準備了一件斗篷,可以完全遮擋住身體的每一個部位,除了眼睛和鼻子。
“你若是餓了,就自己點東西吃。”我在桌上留下一袋子金幣,沒等小奴回答,便反手關上房門。清晨的王都街上挺熱鬧,我本來怕這大號斗篷擱在外面扎眼,等看到身邊來來往往的人們穿著打扮幾乎都在追求藝術美,心想這兒不愧是王都,走在潮流最前端啊。
“老闆,王都裡最大的酒館在哪?”路過街邊一家百貨店,我隨意買了套火石,趁機向老闆打聽。
老闆看了看我,不緊不慢地說道:“過兩條街就是,牌子特別顯眼。”
“謝謝。”桑德也說了,他哥這個時間可能不在家,我現在去沒啥意思,所以我覺得應該先探聽些情報再作打算。要說打聽訊息,就數酒館這種三教九流的集中地最容易了。穿過兩條大街,我一眼便瞅見王都的頭號酒館,那招牌足足兩層樓的高度,立在門前,很有氣勢。
“鑲金薔薇?”牌子上的四大大字引起了我的注意,聽起來想個女人開的店。
PS:今天劇情有點不會銜接了,少更1000,請見諒。
第二百一十二章 踩點
“服務員,來份這個。 ”我看了看酒單,裡面沒一個認識的名字,乾脆找種最貴的嚐嚐。
櫃檯前的中年服務員用怪異的眼神瞥我一眼,“大清早喝烈酒。。。。。。唉,現在的年輕人呀。”他背過身去,搖了搖頭喃喃自語。
靠,原來是烈酒。我原以為高檔次的酒度數會低些,沒想到瑞利亞這國家酒的檔次和度數成正比。可話已經說出去了,跟酒館裡退酒可是件丟人的事情。趁服務員拿酒的功夫,我開始留心屋中的各色人群。
清晨時分,酒館的生意並不紅火,除了我這種有心跑這裡探聽訊息的人外,大部分是地道的酒鬼和撞大運的煙花女子。“不用倒了,給我個杯子,謝謝。”付完錢,我帶著新買的烈酒走到角落坐下,眼睛繼續打量酒館中的每一位顧客。
“喲,這位先生,一個人喝悶酒可沒什麼意思,要不要我陪陪你呀~?”沒多久,一位濃妝豔抹的陪酒女郎扭著自己豐滿的屁股晃到我桌前。
我不禁抬頭瞅瞅她,陪酒女郎臉上的粉底抖下來能夠撈大餅了。“不好意思,我沒有戀母情結。”咧咧嘴巴,我衝這位看起來比東街大媽還要老成的陪酒女郎擺了擺手。
“什麼意思,嫌我老是不是?老有什麼不好,經驗十足,幹活熟練,包你滿意~”陪酒女郎眨眨她那不知畫了多少圈眼影的媚眼,故意將胸前擠出一條深溝給我看。
靠,學什麼不好偏學黃金甲。我悻悻地給自己倒了杯酒,想喝卻沒敢喝。“要不這樣吧,我也不用你陪,咱大清早來這就為打聽點訊息,你看看有沒有辦法?”說完,我摸出一枚金幣在她眼前晃了晃。
“喲,瞧您說的~”陪酒大媽一把接過金幣,順手塞入胸前那道溝裡,“不就是訊息嘛,先生您稍等,我這就給你找個訊息靈通的行家。”她轉身走到對面的角落,跟角落地正在喝酒的一位老酒鬼小聲嘀咕了幾句,老酒鬼便興沖沖地奔至我桌邊。
“聽,聽說先生您想打聽事兒,小人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大到王室紛爭,法令頒佈,小到貴族韻事,各家小姐的身材資料,沒有我不知道的。”老酒鬼沒等站穩就開始吹噓他的能耐。
“行啊,你比國王都能耐。”我點點頭,俗話說沒有三兩三,不敢上梁山。他既然敢把自己吹成這樣,總該有些本事。“我問問你,聖源武士馬茲維爾娜。讓的內褲是什麼顏色?”
老酒鬼正對著我桌上的酒瓶垂涎欲滴,猛聽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