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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是個傻子。

在火車上跟人搏命時,是;在懸崖上向我伸出那隻手時,也是。

說心裡話,我挺煩他的。可他發至內心得意的大笑時,整個人都發亮了,我喜歡看他笑,看著這樣的他,我的血液就開始沸騰,被抹黑的記憶開始重組,蔓延伸出無數條線,與那個河邊的少年又重新的聯絡起來。

我的眼睛開始忍住不地跟隨他,宣告一點,這跟情感無關,藝術家尋找到靈感的時候,其實跟熱戀是差不多的。

我就是喜歡看他,當然有手,用身體親自丈量感受他的體溫與脈搏更是再好不過的了。

他喘息時起伏的胸膛,情動時溼熱的眼神,戰慄時短促的尖叫,這些統統讓我著迷,欲罷不能。不過,這都是創作衝動的慾望,

我真的一點都不喜歡他!你愛信不信!跟你們這幫俗人,真是沒地方講理去!

批評到這,又再次證明了我的理論——會審美的眼睛,就算是一堆新鮮的狗屎也會從它的顏色中體會到秋天絢爛的黃。

拖布頭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下

我後悔了。生平第一次這麼的後悔。但是我要宣告:

第一、不是後悔我做了些手腳後下放到赤峰來。

說心裡話,當看到蓋志輝看到我後,跟吞了耗子的表情,被剃了頭髮,毀了畫作的惡氣頓時煙消雲散。在浴室裡,我本來是想好好收拾一頓他的,可聽著那輕快的歌,不知道為什麼又改主意了。

那個傻瓜,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只要你稍微示弱一下,他馬上就屁顛地趕過來扔幾個石頭子再假模假式地安慰你一番。

別人可能認為他虛偽,可我喜歡。

第二、也不是後悔攪合了他跟那個姓王的女醫生的好事。

那女的,我起初並沒有放在心上,可看到那女的留在他身上的□痕跡時,我當時真有殺了他的心,天知道我費了多大的力氣才控制住自己暴戾的情緒。

那五十萬是我故意下的套,如果蓋志輝真用了那筆錢買房子結婚,那他就等著銀行向法院申請傳票吧!就算為了這個局,我付出比50萬多兩倍的代價也沒覺得有什麼可惜的。

跟蓋志輝那個窮酸不一樣,我從來都不在乎錢,要知道我以弟弟的名義開的幾家外貿公司,一年的進賬足以看傻那個鄉巴佬。

為了給那個傻帽一個教訓,花多少錢都值!

其實這也是為他好,就蓋志輝這樣的,再找個那樣的,過不了幾年也是個離婚。姓王的女人是什麼底子,我能不清楚嗎?跟幾個醫院的朋友稍微一打聽,就把她跟副院長的事兒調查的門兒清。

可蓋志輝還沒等結婚呢,就起了甩我的心,他以為他是誰?甩我?沒門!

於是我也難得地管了下那些婆婆媽媽的俗事,幫那個窩囊副院長理了理人脈關係,再暗示下是王文竹的幫助,果然一對狗男女就順理成章的湊在了一起。

雖然一切按我的計劃進行,可我心裡就是不痛快,從小到大,我什麼時候當過候補的備胎,蓋志輝這方面倒不傻,左右逢源的。

所以安排好一切後,我故意沒回赤峰,讓蓋志輝嚐嚐兩不靠邊的失落感覺。一想到蓋志輝找不到我的急切與茫然,害得我半夜睡覺的時候,幾次笑出聲音來。

我後悔的是,那天怎麼就那麼閒,答應了盛清初一起去吃飯,又怎麼那麼湊巧,跟那個傻帽遇上了。

他的品味還是那麼差,買了一副當柴燒都不夠格的贗品送給我。跟傻子久了,我也有些低智商,那一刻居然比收到價值連城的名畫都高興。

當蓋志輝問起盛清初是我什麼人的時候,我立刻不假思索地說出了她是我女朋友。

現在想來,我當時就是想看看他喝醋時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