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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部分

曾經因為類似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飽受輿論譴責和公眾質疑,被罵得相當悽慘。

今天就一章啦,忙得太晚了。(未完待續。。)

第六百四十八章 道德綁架

08年文川的地震,全國性質的大捐款,大家齊獻愛心,幫助災區人民重建家園,無償援助各種救災物資,大到央企,小到個體商業戶,寬到職業群體,窄到個人,都在轟轟烈烈的捐款,獻愛心。

而這時候,萬科,這個當年銷售500多億,淨利潤48億的國內行業大鱷,捐款竟只有200來萬!而且,萬科的老總公開表示“萬科捐200萬是最合適的”,並且規定員工,捐款上限10塊,稱慈善不要成為負擔。

這在當時影響極其轟動,全國上下,罵聲一片,質疑、嘲諷、不滿,遍佈各大網路論壇,同時全國媒體一致性站在批判對面,痛斥萬科,造成舉國輿論壓力,當時的萬科處在了風口浪尖,該事件對王總以及萬科的負面影響難以估量。

事後,王總公開道歉,半月後,迫於壓力補捐整整一個億,並再次無條件道歉,到此事件才慢慢退燒,萬科才從全國媒體的口誅筆伐中慢慢淡化。

若在不瞭解中國慈善內幕之前,劉羽對萬科的行為多半也要持痛罵態度,可瞭解得多了,反而有些感同身受,有點理解萬科和王總的做法。他們如果真拿出鉅額善款,有多少其實是捐給那些蛀蟲,又有多少能真正到災區人民的手裡?明知這些善款要被截留,誰又能捐得心甘情願?

而且平心而論,王石的部分言論並非沒有道理,“不讓慈善成為負擔”,這話並不錯。很客觀。任何人做慈善。都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吧?超出範圍。讓自己額外增加負擔,犧牲一部人分利益,成全另一部分人的利益,這難道是慈善的本意?慈善,應該建立在經濟允許的範圍,超出這個範圍,那就是變相的掠奪。有人說了,萬科有錢。但有錢的是幹部,普通員工能有多少錢?萬科裡,員工才是主流人群吧?王總給他們限定捐款上限,讓他們量力而行,是一種保護措施,這樣真錯了?

在這次事件中,全國媒體一致的批判,不得不說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配合民間的謾罵、不滿、嘲諷,輿論力量空前高漲。最後的結果是,萬科道歉。並且追加一個億!但是,這場看似轟轟烈烈的討伐,中間有多少類似民政、基金會這樣的組織推波助瀾?要知道,萬科這種行業老大的行為,足以影響一大批企業家效仿,這是變相擋人財路,輿論過程中幾乎沒有奧援,結果也以萬科被迫懲罰性的上交一個億結束,隱約能看出一點端倪。

現在再回想這次事件,劉羽不禁想到了一句古話“升米恩,鬥米仇”。

同樣是慈善捐款,捐得少,就是與全國人民為敵,捐得多,就像加多寶就成了全國人民榜樣,典型的升米恩鬥米仇。既然它肯捐款,那就是行善,為什麼捐得少不僅沒有得到相應的讚許,反而成了有罪?難道他有錢就應該多捐?最後萬科被迫做慈善一個億,這一個億,萬科捐得舒服嗎?災區人民接受得舒服嗎?這到底還是慈善活動嗎?

你情我願的善舉,最後弄成這種你不舒服,我不舒服的狀況,有多麼扭曲?

在這個過程中,除了一些貪婪的人推波助瀾,我們的民眾自身也暴露出問題!第一,仇富,極端仇富!第二,習慣於道德綁架!

做慈善全憑本心,沒有任何法律條款,沒有任何道德規範約束過,富人必須多捐款,這是哪門子法律哪門子道德?富人的錢就不是錢,窮人的錢就是錢,所以富人只有捐出鉅額財產才能與窮人捐出的一點錢等價?這是什麼邏輯?當然,有人會說,富人的錢來自於剝削,來自於詐騙,來自於各種不法渠道,但無論怎麼辯駁富人資本的來源,這都是一種典型的仇富心理,我們可以不滿意富人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