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南方陣營,美利堅聯盟國。
他出生在1864年,那一年戰爭還沒有結束。
可以說,他親身經歷了戰爭結束後的年代,對那個年代印象深刻,他不認為一個在美國留學兩年的中國人能夠有資格書寫那段殘酷的歷史,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不過作為一名職業律師,他並沒有斥責林子軒的狂妄行為。
結束了和林子軒的談話,彼得遜律師返回家中,他習慣了在晚上寫日記,把一天的工作整理記錄,以後也好隨時檢視。
他白天沒有說出的話,在日記中可以肆無忌憚的發洩出來。
他痛斥了林子軒對於歷史的不尊重,表達了自己的憤慨之情,不過覺得不太盡興,或許我應該先看看那部小說,然後再有理有據的批判一番。
於是,彼得遜律師從公文包裡拿出了一疊稿紙。
他看了第一眼,字跡很優美,好像是女子寫的一樣,《亂世佳人》,名字起的還不錯。
他還不知道自己是第一個看到這部小說的美國人,以後會被寫入美國的文學史之中。
故事從一座農場開始,講了一名叫做思嘉的女孩子……
彼得遜律師沉浸在了故事之中,忘記了他的日記,忘記了時間,等他看完所有稿子之後,已經到了深夜,窗外是嗚咽的冷風,他的心裡同樣發冷。
《亂世佳人》把他帶回到了那段戰亂的歲月,那些人物,那些故事,有些是他聽說過的,有些是他經歷過的。
那麼的真實,那麼的殘酷,一切似乎歷歷在目。
故事還沒有結束,但他知道自己看到了什麼,他看了看自己的日記,把當前的一頁撕了下來,這是他第一次這麼做。
彼得遜律師拿起筆,在空白的一頁上這樣寫到。
“今晚我看到了一本小說,或許這會是一部傑作。不,這肯定是一部傑作,你能想象麼?這是一箇中國人寫的。他寫了一段美國的歷史,上帝啊,這真是一個奇蹟,我有幸看到了它,感謝上帝。”
這無疑是《亂世佳人》的第一篇書評。
此時彼得遜律師完全相信林子軒就是《老人與海》的作者,他要幫助林子軒打贏這場官司,當然他明天還要向林子軒討要《亂世佳人》下面的稿子。
以什麼名義呢?
對了,就以要打官司的名義好了,我是律師,我說的算。
他合上日記,強忍住再看一遍小說的衝動,躺到床上睡覺。
睡夢中,他似乎回到了1861年,那個戰爭剛剛爆發的年代。
第六十一章 讓黑人兄弟們行動起來
彼得遜律師小說看爽了,可林子軒和張康任這邊卻出了問題。
按照張康任的安排,林子軒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會要求到法庭上作證的權利,並且以書面形式向波士頓地方法院提出申請。
不出所料,波士頓地方法院駁回了林子軒的申請,理由就是《排華法案》。
於是,林子軒以自己的處境為例,對《排華法案》的不公正性做出了反駁,要求能夠廢除《排華法案》中的這一條款。
因為《老人與海》的版權之爭造成的影響,林子軒受到多家報紙的採訪。
這種觀點也引起了美國媒體的關注,引發了爭論。
這是林子軒和張康任商量好的,任何事情最不怕的就是爭論,如果一直都沒有人提起,永遠也不會有進步的可能。
張康任聯絡了在美國生活的華人和自己在美國的朋友,一起呼籲讓華人能夠到法院出庭作證,這是民主國家所代表的自由和正義。
王庚作為大使館的聯絡人,把這件事報告給了中國大使施肇吉。
施肇吉祖籍浙江省杭州府餘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