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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司馬衷這才知道自己已為人父好多年,也不知道他是否會感到驚喜。司馬衷回東宮一報告,賈皇后暴跳如雷,卻又無可奈何,皇孫養在西宮,她鞭長莫及。

賈皇后因此恨死了謝才人。惠帝登基之後,賈皇后將謝才人打入冷宮,不僅不許惠帝與她見面,就連司馬遹想看望生母,賈皇后也不允許。算起來,他們母子有近十年沒見面了。

由於武帝的寵愛,也因為司馬遹是惠帝唯一的兒子,所以司馬遹順理成章地成為太子。如此一來火上澆油,嚴重損害賈皇后的牙眼,此中原因已在第二章中分析過,不再贅述。

因此這近十年來,賈皇后視司馬遹為眼中釘,肉中刺,總想著拔之而後快。

除患應趁早,以防夜長夢多。賈后全面掌握政權是在元康元年六月,至今已有近九年的時間,賈皇后為何一直隱忍著不動手?

不是賈皇后不忍心,而是老天不配合。賈皇后有苦衷:她始終沒能為惠帝生出個兒子來,司馬遹是惠帝朝唯一的皇子,廢了他,立誰為嗣呢?

說來可憐,這十年來,太子的身家性命一直維繫在賈皇后的子宮之上。

二、洛陽街頭的豔遇

《晉書·賈后傳》裡有一個匪夷所思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洛南盜尉部的一個小吏,小吏長得不賴,“端麗美容止”。

盜尉部是晉朝城市內一個基層治安機構,歸洛陽令管轄。晉朝的普通百姓除了要按時繳納稅賦、服力役,另外還有一項義務就是“補吏”,所謂“盜尉部小吏”並非正式公務員編制,充其量不過是在盜尉部聽使喚、打雜,相當於如今在派出所兼作雜工的城管。

這小吏長得帥,不過長得再帥的城管也還是城管,家窮,地位低下,突然有一天,人們意外發現他有“非常衣服”。這個“非常衣服”不是指奇裝異服,它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這衣服很貴,不是城管這種窮小子能買得起的;第二層含義是這些衣服是有身份的人才可以穿的。古代服飾也是禮儀大防,不同出身、不同爵位官職的人穿不同質地、圖紋的衣服,穿錯了衣服就是“違禮”。

“違禮”分兩種,一種是身份高貴的人穿了低賤的衣服,這是“失儀”。如果在居家生活中失儀,問題並不大,但如果在正式場合失儀,輕者被呵斥,重者丟官降爵;

另一種“違禮”,是低賤的人穿了高貴的衣服,這是“僭越”。僭越的後果一般比失儀嚴重,如果不是親王,一不小心穿了帶龍鳳圖樣的衣服,腦袋十有八九是保不住了;即使是親王,那龍的長相、姿態、腳趾的個數,也有嚴格的規定;在明清兩代,穿明黃色的衣服招搖過市,那是要被拖到衙門打板子的。即使是最最普通輕微的僭越行為,也會遭來斥責、笞打、剝衣服的待遇。

晉朝法律對於“僭越”有嚴格的規定,“庶人不得衣紫絳及綺繡錦繢”。朝廷對於百姓的僭越行為檢查得相當嚴格,武帝常常派人微服出宮,觀察風俗。《晉書·良吏傳》裡描述太康年間擔任司隸校尉的變態官員王宏,他派遣從吏在大街上攔截百姓,讓他們脫衣檢查有沒有穿不該穿的,連婦女的內衣也不放過。

人們發現小城管竟然藏有的昂貴的“非常衣服”,都懷疑這些違禁品來路不正,是偷來的。按照那時的司法程式,如果換了別人,下場估計就是拖到盜尉部一頓暴打,然後盜賊認罪、贓物充公,被盜尉部公務員們瓜分掉。小城管比較幸運,盜尉部的片警一看,嗯,是熟人!就給他機會辯解一下。當時周圍已擠滿了前來看熱鬧的百姓,小城管穩定一下心神,向大家講了一個晉朝版本的“天方夜譚”。

“有一天,我在大街上行走,”小城管說,“忽然有個老嫗鬼鬼祟祟地對我說,她家裡有人得了疾病,巫師占卜說,需要城南的少年相助壓壓邪,病人才能痊癒。老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