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真能搞得清自己的案情嗎?
能說清自己案情的倒是流放者中那一部分真正的罪犯,即我們現在所說的刑事犯;還有一部分屬於宮廷內部勾心鬥角的失敗者,他們大體也說得清自己流放的原因,其中有些人的經歷也很有歷史意味,但至少我今天在寫這篇文章時對他們興趣不大。最說不清楚的是那些文人,不小心沾上了“文字獄”、科場案,一夜之間成了犯人,竟然福大命大沒被砍頭,與一大群株連者一起跌跌撞撞地發配到東北來了,他們大半搞不清自己的案情。
“文字獄”的無法說清已有很多人寫過,不想再說什麼了。我想,流放東北的文人中真正算得上“犯案”的大概就是在科舉考試中作弊的那一撥了。明代以降,特別是清代,壅塞著接二連三的所謂“科場案”,好像魯迅的祖父後來也捱到了這類案子裡邊,幸好沒有全家流放,否則我們就沒有《阿Q正傳》好讀了。依我看,科場中真作弊的有(魯迅的祖父像是真的),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恣意誇大甚至無中生有的。例如1657年(順治十四年)發生過兩個著名的科場案,造成被殺、被流放的人很多,我們不妨選其中較嚴重的一個即所謂“南闈科場案”稍稍多看幾眼。
一場考試過去,發榜了,沒考上的仕子們滿腹牢騷,議論很多,被說得最多的是考上舉人的安徽青年方章鉞可能(!)與主考大人是遠親,即所謂“聯宗”吧,理應迴避,不迴避就有可能作弊。落第考生的這些道聽途說被一位官員聽到了,就到順治皇帝那裡奏了一本,順治皇帝聞奏後立即(!)下旨,正副主考一併革職,把那位考生方章鉞捉來嚴審。這位安徽考生的父親叫方拱幹,也在朝中做著官,上奏說我們家從來沒有與主考大人聯過宗,聯宗之說是誤傳,因此用不著迴避,以前幾屆也考過,朝廷可以調查。本來這是一件很容易調查清楚的事情,但麻煩的是皇帝已經表了態,而且已把兩個主考革職了,如果真的沒有聯過宗,皇帝的臉往哪兒擱?因此朝廷上下一口咬定,你們兩家一定聯過宗,不可能不聯宗,沒有理由不聯宗,為什麼不聯宗?不聯宗才怪呢!既然肯定聯過宗,那就應該在子弟考試時迴避,不迴避就是犯罪。刑部花了不少時間琢磨這個案子,再琢磨皇帝的心思,最後心一橫,擬了個處理方案上報,大致意思無非是,正副主考已經激起聖怒,被皇帝親自革了職,那就乾脆處死算了,把事情做到底別人也就沒話說了;至於考生方章鉞,朝廷不承認他是舉人,作廢。
這個處理方案送到了順治皇帝那裡,大家原先以為皇帝也許會比刑部寬大一點,做點姿態,沒想到皇帝的回旨極其可怕:正、副主考斬首,沒什麼客氣的;還有他們領導的其它所有試官到哪裡去了?一共十八名,全部絞刑,家產沒收,他們的妻子女兒一概做奴隸。聽說已經死了一個姓盧的考官了?算他幸運,但他的家產也要沒收,他的妻子女兒也要去做奴隸。還有,就讓那個安徽考生不做舉人算啦?不行,把八個考取的考生全都收拾一下,他們的家產也應全部沒收,每人狠狠打上四十大板,更重要的是,他們這群考生的父母、兄弟、妻子,要與這幾個人一起,全部流放到寧古塔!(參見《清世主實錄》卷121)
這就是典型的中國古代判決,處罰之重,到了完全離譜的程度。不就是僅僅一位考生可能與主考官有點沾親帶故的嫌疑嗎?他父親出來已經把嫌疑排除了,但結果還是如此慘烈,而且牽涉的面又如此之大。能代表朝廷來考試江南仕子的考官,無論是學問、社會知名度還是朝廷對他們信任的程度本來都應該是不成問題的,但為了其中一個人有那麼一丁點兒已經排除了的嫌疑,二十個全部殺掉,一個不留。
而且他們和考生的家屬全部不明不白地遭殃。這中間,唯一能把嫌疑的來龍去脈說得稍稍清楚一點的只有安徽考生一家--方家,其它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