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知道我還有的是時間。&rdo;
赫邱裡?白羅又說:&ldo;一點也不錯。&rdo;他轉身對馬歇爾說:&ldo;我現在必須要向你說一下,在謀殺案發生之後,我在你女兒房間裡找到幾樣東西。在壁爐裡有一大塊熔了的蠟,一些燒焦的毛髮,硬紙板和紙的碎片,還有一根很普通的針。
那些紙和硬紙板也許沒什麼特別,可是其他三樣東西卻代表了某種意義‐‐尤其是後來我在書架上發現一本藏在後面的小書,那是從本地租書店裡租來的,書裡談的是巫術和魔法。
這本書很容易翻到某一頁,在那一頁上談的又是各種殺人的方法,比方說用蠟做成人形,來代表受害人,再將人形熔化‐‐或者是可以用一根針刺進蠟人心臟部位。這樣就可以讓那個人喪命。我後來從雷德方太太那裡聽說,琳達?馬歇爾在那天早上買了一包蠟燭,被人發現她買了什麼之後,還很尷尬。我可以想像得到後來的情形。琳達用蠟燭的蠟做了一個人形‐‐也許在其中還加上了一小束艾蓮娜的紅髮,以加強魔法的力量‐‐然後用一根針刺進心臟裡,再放在壁爐裡,用一些碎紙和硬紙板放在底下,點著了火,把蠟人熔掉。
&ldo;這件事很孩子氣,也很迷信,可是卻顯示了一點:謀殺的慾望!是不是有可能不止是存在心中的慾望而已呢?琳達?馬歇爾是不是可能真正殺了她的繼母?起先看起來,她好像有很好的不在場證明‐‐可是實際上,正如我剛才指出的,時間的證據是由琳達本人提供的,她很可能把時間說得比實際的時間晚上一個小時。
&ldo;很可能一等雷德方太太離開了海灘,琳達就跟在她後面,然後越過那一塊並不太寬的地方,到梯子那裡,很快地沿梯而下,在海灘上找到她的繼母,將艾蓮娜扼死,再趕在佈雷斯特小姐和派屈克?雷德方的小船劃過來之前,爬梯子回去。她可以再回到鷗灣,遊游泳,然後隨她高興什麼時候走,再返回旅館。
&ldo;但是這樣必須有兩個前提,她一定要確知艾蓮娜?馬歇爾會在小妖灣,而且她一定要在體力上有真正可以行兇的能力。第一點是很可能的‐‐比方說,琳達?馬歇爾可以假託別人的名義寫信約艾蓮娜去。至於第二點,琳達有一雙很大而強壯有力的手,大得像個男人一樣。至於體力問題,她這個年齡的人經常會在精神上產生不平衡,而精神上的刺激通常會使人產生不尋常的力量。另外還有一點小事,琳達?馬歇爾的母親曾經因涉嫌謀殺而被起訴和受審。&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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