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一命賠一命,那他們家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要不然就讓那家人去上法庭去告去,反正他們是一分錢都拿不出來的。
就連警察說監護人也要負責任後,兩人竟然異口同聲的咬死了孩子的監護人是他奶奶,兩人早就把婚給離了,誰都沒要這個孩子,這孩子跟他們可什麼關係都沒有。
第二日警察再聯絡這孩子父母兩人時,兩人竟然就跟約好了一樣,齊齊換了電話號碼,說什麼都打不通了。
警察對此也是無計可施,這麼奇葩的一家人教育出了這樣的一個孩子,可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讓所有人都震驚的下巴都差點兒掉在了地上。
這件事情在當時也是造成了相當大的轟動和非議。
但國家的法律規定的就是這個年歲的兒童殺人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應當是責令他的家人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造成民事訴訟的,需要對民事部分承擔相關的責任。
其民事責任應該由其監護人承擔,所以被害人家屬可以要求其監護人承擔民事侵權的賠償責任。
他那個監護人奶奶當然是不敢苟同,怎麼看都是不能讓再讓她來帶這個孩子了。
不然這個孩子以後更加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了。
所以最後還是決定強制這個孩子由政府接管,不再由他的奶奶撫養,這回無論他奶奶怎麼在公安局門口撒潑都沒有用了。
而這個孩子的那對奇葩父母更是從頭到尾連面兒都沒有露過。
方初陽在聽說之後也是大為震驚,那時候感覺身後的冷汗都嗖嗖的往外冒,從那之後方尚一家子眾人也對他看得更緊,和誰在一起,上哪裡去都要時時彙報一聲。
所以慢慢的他也就喜歡一個人在家裡擺弄自己喜歡的東西,也更加不喜歡和那些總是令自己有不好感覺的人相處。
當然也是更加相信自己對身邊人和其他一些事情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