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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的愧疚和歉意。

我想對天下所有愛子女的父母,給天下所有戀愛中的人說一句:愛情沒有門戶,不要重演我們的悲劇!

第四十三章 撿回家的植物人是個千萬富翁

她遇到他的時候,她是伸出援手的女計程車司機,他是街頭昏迷不醒的植物人;6年來,她離婚、賣車、賣房,只為喚醒沉睡的他;6年後,醒來後的他得知這一切,跪在了她面前……

他留我走,他走我留

年3月18日,新疆烏魯木齊街頭。於佳麗開著自己的計程車朝著烏魯木齊友誼醫院駛去,她不時抬眼從後視鏡裡看看後座歪斜著的一個男人。昏睡著的男人,看不到於佳麗眼裡隱忍的淚水。

友誼醫院到了,於佳麗把車停在了在醫院門口,醫護人員走了過來,幫忙於佳麗一起準備把昏睡的男人抱下車。

這時,原本昏睡的男人的手突然動了一下,喉管裡發出嗚嗚嚕嚕的聲音,兩行眼淚也順著臉頰流了出來。

於佳麗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把推開醫護人員,擦乾他臉上的淚,哽咽著說:“咱不住院了,姐帶你回家。”

於佳麗謝絕醫院,把車開走了。

醫護人員被於佳麗的行徑弄糊塗了,幾天前,這個女人來到醫院好說歹說,要把這個她兩個月前接走的男人送回醫院,醫院終於答應了她的要求,接收病人,她怎麼又變卦了呢?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得從2002年11月20日凌晨3點講起:

那一天,於佳麗和往常一樣,開著計程車在大街上轉悠。當計程車開到新華北路新疆大酒店附近時,她發現一個人躺在那裡,開近一看,只見那人滿臉血汙,渾身酒氣,一看就知道是出了車禍,而肇事的車子早已逃之夭夭了。於佳麗來不及多想,連忙將傷者送往附近的烏魯木齊友誼醫院急症室進行搶救,並墊付了一部分費用,直到早晨9點傷者的妻子趕到,她才離開。

讓於佳麗沒想到的是,萍水相逢的一次搭救,居然還有續集。

2003年1月10日,因兒子半夜發燒,於佳麗再次來到這家醫院急症室。給孩子看病的醫生對於佳麗居然有印象,說起了她上次救助的那個車禍病人,“那個人真可憐啊,妻子得知他可能成為植物人後,居然丟下昏迷中的丈夫就消失了。現在院方束手無策,四處找病人家屬呢。”

於佳麗大吃一驚,她來到病房,只見病人孤零零地躺在床上,身邊沒有一個親人。於佳麗走過去替他掖了掖被角,沒想到病人感覺到了,不停地嘬著嘴巴。難道是渴了?於佳麗倒來一杯水,餵了過去,病人順利地喝完水。

他不是植物人!他有知覺!於佳麗把這個訊息告訴了醫生。醫生無奈地回覆她:“這種病就需要親情呼喚,沒有親情呼喚,能夠治癒的病也好不了啊!他的妻子一去不回,院方只知道他叫李國剛,根本不知道他家在何方。”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此情此景,於佳麗做出了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決定,她找到院方以遠房姐姐的身份,寫好保證書,把身份證影印件留下,將病人接回家裡。

於佳麗的行為和大義,讓丈夫馮強很是不解,他以為善良的於佳麗只是一時頭腦發熱,沒想到,接回來兩個多月,於佳麗盡心盡力照顧著李國剛,並沒有送他回醫院的意思。

馮強不樂意了,自己每天給這個非親非故的男人擦洗、餵飯、按摩,心裡頭著實不痛快。更為重要的是,因為李國剛的出現,他長時間得不到很好的休息,嚴重地影響了工作,老闆已經好幾次對他提出警告;也由於李國剛的出現,夫妻間連正常的夫妻生活也打了折扣。

再三勸說妻子把病人送回醫院無果後,馮強下了最後通牒:他留,我就走。

思量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