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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於夫羅的三個條件

進陳留劫掠五天,阿不,五天,所獲物資三七分賬,我要七成,你們拿三成。

其三,日後我回到幷州,幫我復國,我要重新成為南匈奴單于。

只要達成這三點,我於夫羅必然全心全意投靠袁氏,甚至出賣兗州黃巾賊也未嘗不可。”

在於夫羅看來,這三點要求並不過分。

其一,讓蔡文姬嫁過來,兩家能夠加深關係,而且他打聽過,這女子是寡婦,算起來還是他於夫羅吃虧了。不過這是兩方勢力雙贏之事,何樂而不為。

至於其二,更是簡單,此乃歷來的傳統。

大漢朝時常發生內亂,經常會僱傭南匈奴作為僱傭兵,前往各地救援。

可大漢朝經常是既想用南匈奴的大軍,又不想給錢,很快便想出辦法。

漢靈帝默許南匈奴劫掠草民,如此一來朝廷無需花費一分錢,還能白得一支軍隊,何樂而不為。

大漢朝廷所說的百姓,可不是指那些草民屁民。

百姓,指的是當初跟老劉家一起打天下那批人的後代,還有就是靠著讀書察舉加入大漢朝廷的一些社會精英。

就算是一些世家豪強,只要不在朝廷體系內,也不算百姓。

百姓,總結起來就是與大漢朝廷各級官員有關的一系列人員,只不過為了好聽,披上一層名為‘百姓’的外衣。

只要真正的‘百姓’利益不受損,百姓們死多少無所謂。

至於其三,更是應當。

當年,他率領五千大軍來到漢地,響應漢皇號召。

結果他為漢朝掃平叛亂,他率主力前往漢地,一轉眼南匈奴內部發動政變,他單于父親被手下賢王殺死,他也再難迴歸故鄉。

一直以來,他都想要讓大漢朝廷封他為南匈奴單于,讓他能有大漢朝廷背書,可以名正言順回去繼承大位。

可惜皇帝高高在上日理萬機,他這點小事耗時數年也處理不了。

現在,他想要袁紹幫助,回去繼承大位,也挑不出毛病。

於夫羅信使出發,很快給袁武傳來口信。

之所以是口信,乃是因為整個南匈奴部落文化程度較低,哪怕於夫羅寫字也不是特別出色,尤其是錯字頗多,萬一拿去被人恥笑,可就要淪為笑柄。

無奈,只能傳口信。

“呵呵,就這些?”

袁武皮笑肉不笑,心中大怒,臉上卻愈發笑容燦爛。

這匈奴人,膽子真大。居然還敢向他提三個要求。

尤其是第二條,簡直觸碰到袁武的底線。

劫掠百姓,對弱者動刀,是袁武最忌諱之事。

:()三國:萬擔糧食買趙雲,我贏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