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7部分

輕女思想。在遭到丈夫的虐待案例中,由於妻子沒有生育男嬰或女方喪失生育能力的佔相當比例。

(二)社會原因

受“清官難斷家務事”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往往對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認識不足,簡單地把它歸為家庭糾紛,客觀上助長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1、有關部門對家庭暴力問題重視不夠。有很大一部分的婦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時,直接報110或直接到當地派出所報案,還有的婦女到司法部門尋求幫助,可是卻被認為是一般家務事,不予過問和調解。即使處理也只是批評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無忌憚的實施暴力行為,而使眾多受害人投訴無門。

2、社會*在法制宣傳和教育方面開展得不夠廣泛和深入。社會上有相當一部分人錯誤地認為打老婆應該,誰也管不著,打也沒人管,因此,把老婆作為發洩的工具。而婦女這個弱勢群體,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又有許多後顧之憂,怕被人笑話、瞧不起等,使她們只能忍氣吞聲,不能理直氣壯地尋求法律幫助。

3、我國現行法律不夠完善,尚無配套措施預防、制止家庭暴力。

(1)在立法上,由於保護家庭成員人身權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於各個法律之中,有的規定比較原則,可*作性差。

(2)根據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家庭成員之間的輕微與輕傷傷害案件及虐待案均有“告訴”才處理的規定,因很多人都不去投訴,這就出現了施暴者即使在警察眼皮底下也敢為所欲為,而司法人員卻不去制裁的狀況。

(3)家庭暴力的隱蔽性增加了辦案難度,沒有確鑿證據,致使執法部門難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家庭暴力一般發生在家庭當中,當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沒有第三者在場,加上有的婦女不及時到司法部門鑑定傷情,這就給取證造成了困難,而沒有確鑿的證據,執法部門無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

(4)執法和法律援助的力度不強,缺乏執法監督機制。目前,有關部門的執法監督力度不夠,執法不嚴,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打擊不力的現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

(三)經濟原因

從調查的情況看,有部分女性在經濟上沒有獨立性,致使其過分依賴在經濟上佔統治地位的丈夫,經濟地位的不平等,內在地決定了家庭暴力的實施。

(四)處理婚姻關係不夠慎重,婚姻基礎不牢固

發生暴力的家庭往往婚姻基礎不穩固,原本婚姻質量較差,夫妻之間的關係處於一種鬆散或仇視狀態,這為家庭暴力埋下隱患,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這種缺乏感情基礎的婚姻呈上升趨勢。

(五)婦女自身原因

家庭暴力是男性對女性人權的侵犯,由於婦女自身素質、文化水平、個性心理等原因,許多婦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後,顧慮重重,屈尊忍讓,遮掩,妥協,一味遷就,自身的軟弱和無知、無疑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使得施暴者心理上更佔優勢,膽大妄為。

三、家庭暴力的特徵:

1。發生於家庭內部,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從主體來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具用持定的親屬關係。施暴者一般在家庭中處於強勢地位;受害者一般在家庭中處於弱勢地位。這些受害者大多數為婦女、兒童或老人往往因為缺乏獨立的生活能力和自衛能力,同時,存在“家醜不可外揚”的陳舊觀念,因此,長期對施暴者的暴力行為採取忍讓態度,從而導致施暴行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2。家庭暴力侵害的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