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老大休息。”
傅裡文質彬彬的臉上帶著一副窄框的眼鏡,隔著鏡片,他沒什麼表情的看著喪狗問:“你這傷口倒是新鮮,怎麼弄的?”
“不小心弄的。”
喪狗眼神一瞟一瞟的,很是不上心的回答。
“那還真是太不小心了。”
看著傅裡走了,剩下的那個小弟好奇的坐在床邊,盯著他的手腕。
“老大,你這傷口到底是怎麼弄的啊?的確是有點奇怪。”
“奇怪你個頭,滾,老子要睡一會,別在這煩我,快滾!”
……
回到辦公室,傅裡越想越不對勁。
被記者寫過的大小姐雖然很多,但是在北城,連他們這種小混混都知道的就不多了。
可如果真的是她,她又是怎麼做到的?
他拿起電話撥通。
多了一會,對方接起。
“有事?”
聽到白洛庭的聲音,傅裡片刻沒有耽擱,直接問:“你知不知道一個叫喪狗的人?”
聞言,白洛庭頓了一下,“知道,不過你怎麼知道這個人的?”
“這個人現在在我們醫院,手腕大動脈受傷,昨天晚上送來急診。”
“受傷?”
聽著他這語調,傅裡奇怪的皺了下眉,“你……不知道他受傷?”
白洛庭不屑哧笑,“他死不死關我什麼事,我為什麼要知道?”
“你們昨天不是見過面嗎,你和阿杰還炸了他的賽道?”
“開什麼玩笑,你聽誰說的,我們昨天不過是去把拿回小月的車,誰稀罕碰他的破賽道。”
這話越聽傅裡越覺得懵,“裴小姐昨天也去了?”
“嗯。”
“那車呢?”
“拿回來了。”
聞言,傅裡突然沉默。
“我說傅裡,你到底想說什麼?”
直徑約七到八毫米的圓形傷口,穿透半根手腕骨。
傅裡垂下眼睫,視線不由的去尋找跟這種東西相似的物體,最後,目光落向桌上的一隻鉛筆。
他拿起來看了一眼筆頭,眉心微微一蹙。
“剛剛我去查房,聽到喪狗和他的那幫小弟再說你們昨晚的事,可奇怪的是,當他說道裴伊月的時候,他好像有些害怕。”
噗嗤一聲,白洛庭在電話裡大笑,“哈哈哈,害怕?你有沒有搞錯,昨天他趾高氣昂的,連我都不怕,怎麼可能會怕那丫頭?”
白洛庭的話也是傅裡覺得奇怪的,喪狗連他和葉彥傑都不怕,為什麼會偏偏說到裴伊月的時候變了臉色?
鉛筆在兩指之間輕輕滾動,傅裡心有迷茫,卻始終盯著那筆頭。
“喪狗手腕上有個圓形傷口,大小約七到八毫米,穿透動脈,手腕骨碎裂,你覺得是什麼造成的?”
“我怎麼知道?”
聽出了白洛庭沒什麼興趣,可是傅裡卻仍是繼續說:“這個寬度大概跟鉛筆的筆頭差不多,但是我想不到還有什麼類似的。”
白洛庭沉默了一下。
“唔,跟鉛筆一樣粗細,那還有什麼?鞋跟?”
“鞋跟?”傅裡恍然。
然而他重複的這一聲,也讓白洛庭從不在意中醒了神。
傅裡手裡的筆垂直放在桌面,用力按下,“沒錯,鞋跟,如果是穿著鞋的人用力往下踩,的確能輕而易舉的穿透動脈,甚至踩裂手骨。”
影樓裡,白洛庭聽著傅裡類似喃噥的話,眼睛看著一旁裴伊月換下來的黑色高跟鞋。
昨天晚上就她一個女人,而她穿的就是這雙鞋,如果喪狗真的是被高跟鞋的鞋跟弄傷,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