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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導給那家雜誌社打電話,然後霸佔那個視窗,大講道理特講道理,我就不信辦不了。

第二天,她去的時候換了一位工作人員,出奇順利地拿到了稿費。

等她領到稿費凱旋之後,她已經將這個故事講給她能講的所有朋友了。雖然,這故事跟舌戰群儒沒任何關係,況且她也沒有勝利。但這個故事起碼能告訴她的朋友們,我老公寫的字發表了呢。

她給我轉述這個故事的時候,連一丁點兒的成就感都沒有表達出來。

後來的後來,我告訴丫頭,其實咱沒必要去告訴別人你老公是做什麼的,到底做了什麼。咱沒有自卑感,不需要去證明什麼嘛。

以後,當別人問起她老公的職業時,她就橫豎一句話:“我老公是寫部落格的!”

汗,這年頭,誰沒有一個兩個的部落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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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版 權 歸 原 作 者

加工資的往事

一年以前,丫頭在一家破敗的電子廠當會計。

那個破單位、破工廠,幹了快3個月了,一直不提加工資的事情,有一次,她自己提了,結果大老闆說加500。

後來,小老闆告訴丫頭,大老闆說,加100。

我從丫頭沮喪的表情上讀出了她的委屈,她說,她給小老闆講了,100等於沒加,她不幹,走人!

我可嚇壞了。

我們兩個人,那時候就像剛剛在修復傷疤的戰士一樣,怎麼還沒好就去戰鬥呢?可丫頭的態度很堅決,老子不受這個氣。

罷了罷了,最後她爭取到了300,加了300。

為這破事,丫頭在我面前哭了兩次。後來,我小心翼翼地問她,你沒在單位哭吧?

她說,才不呢,為那死老頭我流神馬(什麼)淚?

再說說搬家的事情吧。

也就是從6樓搬到5樓,說是單位規劃。

那些日子弟弟在深圳,有次聽說要“搬家”,我三分鐘內給小的打了三次電話,當著丫頭的面,我們三個人算是達成一致了。定好那個週二搬,小的週二下午過來,然後週三下午去上班。

簡單的一次搬家,各方面都說好了,最後又接到通知不搬。原因是老闆跟她女兒不想在一起幹了。在這邊的廠區,她女兒的200多號工人也在。他和她女兒女婿的矛盾那是陳年的了,越積越多啊。

老闆定期去加拿大幾天,有些生意上的事情,還得女兒照應不是?但這照來照去的,就出了矛盾。

他們好像商量了要搬廠房,整個車間裝置,員工工人都搬……

跑題了。

兩年了,當我再次回憶這些往事的時候,總有很多點滴像電影畫面一樣浮現在眼前,或模糊朦朧,或清晰昭然。

那時候,還是像現在一樣,習慣了熬夜,也喜歡熬夜。快要睡覺的時候,也就半夜三四點了,然後叫起丫頭,給她一杯涼白開,然後再很清醒地聊幾句,聽著她沉沉睡去,我又海闊天空地想啊想,入睡。

我清晰地記得有一次的聊天:“丫頭,你說我一年賺兩萬,多不?

她搖頭。

“四萬呢?”

她繼續搖頭。

“八萬中吧?”

她閉著眼睛點頭。

呵呵,慢慢做夢吧,文字這碗飯!

寫完這段字,想起了張小嫻說過的一句話:“三十歲前,相信男人口中的理想的,是個浪漫的女人;三十歲後,仍然相信男人口中的理想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