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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記。

這錦囊就是她親手縫成的,就是她和卜鷹訂親時的文定之禮,現在怎麼會到了別人手裡?”

歌者告訴“陽光”

“這是他交給我的。”他說:“親手交給我的。”

“他為什麼要交給你?”

“因為他要我替他把這樣東西還給你。”

歌者的聲音中也帶著痛苦,“他說他本來應該親手還給你的,但是他已不願再見你。”

“陽光”慢慢地伸出手,接過錦囊和明珠。

她的手在抖,抖的可怕,抖得連小小一個錦囊都拿不住了。

錦囊掉下去,明珠也掉了下去,掉入火堆裡。

火堆裡立刻閃起了一陣淡藍色的火焰,錦囊和明珠都已化作了無情的火焰。

“陽光”已倒了下去。

小方扶起了她,厲聲問歌者:“他說他不願見她,真是他說的?”

“他還說了另外一句話。”

“什麼話?”小方問。

“他說他也不願再見你,”

歌者冷冷地回答,“你已經不是他的朋友,從此以後,他和你們之間已完全沒有關係。”

小方嘶聲問:“為什麼?”

“你自己應該知道為什麼?”

歌者冷笑反問:“你自己願不願意跟一個天天抱住你妻子睡覺的人交朋友?”

這句話就像是一根針、一把刀、一條鞭子,就像是一柄密佈狼牙的鋼鋸。

“陽光”跳起來:

“我不信,我死也不信他會說出這樣的話。”

她跳過去,用力揪住歌者的衣襟:“一定是你殺了他,再用這種話來欺騙我。”

歌者冷冷地看著她:

“我為什麼要騙你?如果不是他告訴我的,你們的事我怎麼會知道?”

“陽光”雖然並不能辯,卻還是不肯放過這個人。

“不管怎麼樣,我一定要聽他自己親口告訴我,我才相信。”

她的聲音也已嘶啞:“你一定知道他在哪裡,一定要告訴我。”

“好,我告訴你。”歌者說。

他居然這麼痛快就答應了,小方和“陽光”反而很驚奇。

但是他又接著說:“雖然不能告訴你他在什麼地方,但我卻可以告訴你一件事。”

“什麼事?”

歌者的目光遙望遠方,眼裡帶著種沒有人能瞭解的表情。

“十三年前,我就已經應該死了,死得很慘。”

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