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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要他記得洪知府是翟太師的人,或要他記得疑犯當官的爹是某某郡王的大舅子,如此如此,這般這般,總之就是要他乖乖掩上案卷,維持原判。

他這回沒有“幫”所謂的陳黨,他只是秉公處理,一一羅列洪知府判案的誤謬之處,卷子往上呈,侍郎批個“退”要他重寫,他堅持不肯,後來不知怎麼,他的卷子不見了,先是落是怠忽職守的訓誡,後來尚書索性就將案子轉給其他同僚。

他這麼“不聽話”,早就是諸多人的眼中釘,這兩年上頭也不再派他外出查案,少了一份差旅補貼不說,其實也是刻意削減他的職權。

走到這個地步,意料中事。

“你在刑部這麼多年,也是很有貢獻啦。”尚書大人不知是譏諷還是真心。“你寫了三部律政釋義,律政釋疑,律政釋例,几几乎是我刑部的傳世寶典,足可做為官員的參考範書了。”

“卑職職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