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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在這個年代,戲劇演員的地位雖說比以前提升不少,可仍舊屬於賤業,被正經人家所不齒。

所謂倡優,是指以音樂歌舞或雜技戲謔娛人的藝人,是娼妓及優伶的合稱。

能把這兩個行業放在一起,可見戲劇演員的社會地位了。

在這個行當,若是男人還好些,成了名角後受觀眾追捧,可也有被富家太太**的故事。

對於女人,則會成為社會上有錢有地位的男人窺覷的物件,越是出名,越是危險,特別是在沒有後臺的情況下。

黎錦揮欣賞孟曉冬,不僅因為她有一副好嗓子,還因為她性格沉穩大氣,有成為大明星的潛質,值得培養。

他不願意孟曉冬是曇花一現,所以在下車後,他和林子軒談論了這件事。

林子軒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

在他的心目,京劇演員是表演藝術家,社會地位不低,這還是來自後世的印象。

就算在民國時期,京劇深受觀眾喜愛,那些京劇名家也得到社會的尊重,經常出入名流聚會,應該不會這麼黑暗吧。

何況孟曉冬不是沒有後臺。

她出身梨園世家,從爺爺到叔伯都是唱戲的,在上海戲劇界頗有能量,否則一個十四歲的小女孩如何能在上海大世界進行演出。

黎錦揮不知道林子軒的這些認識是從哪裡來的,或許國外的戲劇演員地位很高,可國內的現狀就是如此。

他糾正了林子軒的錯誤觀念,讓林子軒重新認識到社會的現實,要想保住孟曉冬這顆好苗子,就要給她找個堅實的後臺,或許簽入百代公司也不錯。

唱片銷售火爆後,百代公司應該會找孟曉冬簽約,成為百代旗下的歌星。

法國人在上海的地位很高,想必不會有人找孟曉冬的麻煩。

在一番交流後,林子軒醒悟了。

怪不得後世的女明星都要認個乾爹呢,原來要想在演藝圈混下去,就要找個後臺啊。

黎錦揮的意思很明顯,就是讓林子軒當孟曉冬的後臺。

以林家在上海的地位,想要保住一個女明星並不是難事。

按照黎錦揮的打算,他想要開辦一所小型的音樂學校,類似於音樂學習班,專門培養歌唱人才,而孟曉冬就是他的第一個弟子。

這個學習班會進行不定期的演出,用演出的收入支撐學習班的費用。

其實就是歌舞團的前身。

他暫時還沒有建立唱片公司的打算,畢竟現在中國的唱片行業把持在外國人手中,貿然進入競爭是找死的行為。

黎錦揮希望和林子軒合作,共同發展音樂事業。

林子軒頗為猶豫,他沒想把攤子鋪的那麼大,開辦報紙,拍電影,玩音樂……

我這是要成為娛樂圈大亨的節奏啊!

不過想一想,這件事對他來說似乎有利而無害,把後世的音樂提前寫出來,悠閒的時候聽聽,也是一種懷念和享受。

反正是黎錦揮在操作,他只管剽竊歌曲就行了。

兩人達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黎錦揮催促林子軒儘快和孟曉冬談妥,如果等到唱片發行之後,孟曉冬名揚全國的時候,可能就晚了。

林子軒不以為然。

他腦海中有歌曲,他可以造就一個孟曉冬,就能造就第二個,就算談不妥也沒什麼。

這是他和黎錦揮考慮問題不一樣的地方。

黎錦揮想要把孟曉冬當作一個成功的典範,一個招牌,自然不願意她從手中溜走,他可不知道林子軒的創作能力這麼強。

既然黎錦揮這麼著急,林子軒也只好抽時間和孟曉冬談談人生和理想。

“你想過自己的將來麼?”林子軒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