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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第二部 介入(1939…1970)造反有理(1965…1970):審判美國(1)

60年代,美國開始侵略越南。薩特堅決支援越南人民的抗美救國戰爭。他在一個講話中說:“今天越南人民正為我們全體而戰鬥。這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和進步力量應該聯合在一起,打倒這個傲慢自大、殘暴無恥的世界警察,來曲折地呼喚自由。現在在越南,我們的命運正在被決定;正是在那裡,我們將發現是否存在著對我們既無剝削又無異化的可能性,是否有任何可能讓第三世界國家從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中得到利益,獲得自由和尊嚴。正是在越南,透過今天經受的痛苦和折磨,給我們指示著前進的道路。”(《薩特自述》)

1965年初,美國康乃爾大學邀請薩特去作反對美國干涉越南的講座。這個大學是反對越南戰爭的先鋒,教授們曾向美國總統約翰遜遞交過抗議書,組織了一次和平示威,抗議美國派兵在越南南方消滅游擊隊。薩特同意去美國。但後來情況有了變化,從2月7日開始,美國以北方參戰為藉口轟炸越南民主共和國。薩特感到,在這種情況下他不應該去美國。他向康乃爾大學說明理由,還向報刊發表談話回答了有關問題。他認為,在這時去美國會在不發達國家特別是古巴和越南引起憤慨。開始,美國左翼不理解薩特的態度而指責他,後來逐漸認識到,薩特是對的。他拒絕邀請造成的影響比去後發表談話大得多。

這一年在赫爾辛基召開的世界和平大會上,薩特發言說,不應該屈服於美國的訛詐,而應該真心實意地支援越南,這是防止戰爭升級的唯一辦法。越南人熱烈鼓掌,蘇聯作家愛倫堡則批評薩特支援中國。薩特認為,蘇聯對越南的支援是不冷不熱的,它本來可以猛烈地反擊美國,這並不會引起世界大戰,因為美國人並不比蘇聯人更希望有這種戰爭。

1966年7月,一個叫舍恩曼的年輕人找到波伏瓦。他是美國人,住在英國,是羅素基金會的秘書長。他向波伏瓦介紹了伯蘭特•羅素的計劃:仿照紐倫堡審判的先例,成立一個法庭審判美國在越南的戰爭罪行。他邀請她和薩特作為法庭成員參加。他還特別宣告聽證會在巴黎舉行,他們不必全參加,只是在最後作出裁決時出席兩三天。薩特和波伏瓦同意了。 薩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明了這個法庭的性質:“對我們來說,重要的不在於判斷美國的政策是否有害,這對我們當中大部分人來說是毫無疑問的,而在於調查它是否在法律的意義上犯了戰爭罪行。”

11月,在互助大廳舉行了反對越戰會議。大廳坐滿了人,多為年輕人。薩特說:“我們支援越南,不只是從道義上考慮,越南人也是為我們而戰!”全場報以暴風雨般的掌聲。12月,薩特寫了一篇文章,宣佈羅素審判戰爭罪犯法庭的存在,並駁斥了審判沒有意義的說法。他說,這個法庭將完全用法律的方法來確定美國是否犯有戰爭罪。法庭裁決將以紐倫堡應用的法律、布里昂德─凱洛格條約和日內瓦公約為基礎。

1967年1月,薩特到倫敦會見舍恩曼和許多法官,規定審判法規。在巴黎還開了其它的會,有時郎茲曼作為薩特的代表參加。法庭原定在巴黎舉行,但戴高樂不想得罪美國人,拒絕給予法庭成員簽證。於是法庭又同斯德哥爾摩接觸,瑞典政府先是拒絕,後來又勉強同意。這樣,薩特和波伏瓦就必須去外地來介入此事。

5月,薩特和波伏瓦來到斯德哥爾摩。法庭的名譽主席是羅素,他年事已高,留在英國,不參加具體活動。薩特是執行主席。南斯拉夫人德傑迪將主持開庭。他曾同鐵托一起作戰,鐵托受傷的那天,他的妻子正好被殺。他本人頭部也受了傷,有一塊彈片至今醫生無法取出。 戰後德傑迪曾在南斯拉夫擔任重要職務,後因抗議鐵托對一位作家的迫害而被判刑。在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