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裡摟著伯顏忽都,妥歡帖木兒沉沉睡去,睡夢中,自己似乎成了那個令狐沖。
他已經睡了,另一個苦命的人,還沒法睡覺。
陳風坐在桌子前面,手裡的筆,在飛舞著。
“風哥,你怎麼換了支羽毛啊?”這時,走進來的韓雪問道。
白天她沒有跟著去,等陳風回來之後,一直都在伺候她,聽話得就像是一個小妾。剛才,在陳風的催促下,她才回房去,洗了個熱水澡,洗完了,就又過來了。
結果,就發現,陳風已經把那支毛筆扔了,而是用一支羽毛在寫字?
陳風也無語,他最想要的是簽字筆,出水足,用力也小,可以非常快速地書寫。當然,他更加希望的,是有一臺電腦,後世的青年人,打字的速度,絕對比寫字要快,那可都是在網上泡妹子練出來的。
但是,在這個時代,只有毛筆。
用毛筆,歪歪扭扭地寫字,速度慢,寫出來又非常難看,所以,陳風終於受不了了。他需要快速地把笑傲江湖的後面幾回默寫出來,然後讓敏敏派個可靠的人到揚州去印刷,由煙雨樓發行的同時,再給皇后一套正版的全集。
本來,陳風不願意這麼快就把笑傲江湖完本,尤其是,看到有人在仿寫笑傲江湖的後幾回,然後還四處印刷,他就想再等等,坑一次那些盜版的書商。但是,現在皇后已經催了,皇上已經看了。
只要皇上已經看了,那麼,恐怕皇上也是要催更的。自己要是不動作快點,那麼,皇上的脾氣可不是那麼好的。
印刷裝置還都在揚州,所以,陳風只能拿到揚州去印刷,只有自己的人印刷才能夠放心,否則,正版還沒上市,盜版就出來了。
雖然陳風來的時候,用了很長的時間,但是,那是因為他是平民。要是八百里加急,透過驛站送過去,哪怕現在道路上全是積雪,也用不了七天的時間。
這幾天要過年了,皇宮裡肯定忙,等到皇后再次輕鬆下來,這本書就完本了,交給了皇后娘娘,也算是完成了一樁事。
因此,陳風正在奮筆疾書。
毛筆,實在是用不慣,不要說狼毫,就是把二郎神的那條狼狗尾巴上的毛做成了毛筆,恐怕陳風也不會使。
所以,陳風靈機一動,去廚房,要了一隻白鵝的左側翅膀外層的五根羽毛,也沒有經過脫脂、硬化等處理的步驟,就這樣將一頭削切成筆尖的形狀。然後,放在研好的墨水裡沾了一下,試著一些,效果還不錯。雖然不是鋼筆,但是鵝毛筆桿能吸附墨水,在書寫時透過毛細作用而持續供水,蘸一次墨水,能夠寫十幾個字,已經很不錯了。
“這支羽毛更加適合書寫,以後,我要向皇上建議,大力普及這種筆,那麼,就可以節省紙張和墨水了。”陳風說道。
這樣寫的字跡要小得多,自然節省墨水。
“那樣的話,恐怕所有的鳥兒,都要遭殃了。”韓雪說道。
“咔嚓…”韓雪的話還沒有說完,陳風手裡的鵝毛筆,就因為書寫太過用力而折斷了。
陳風很無奈地看看已經被墨水浸泡得軟了,然後硬度降低,最終只能折斷的鵝毛筆,這已經削了三次了,無法再用了,這一支筆的壽命,能夠寫兩千字左右。
“怎麼了?風哥?”韓雪問道。
“又斷了。”陳風說道:“這鵝毛筆,最好是用天鵝的鵝毛,它的左側最外面的五根羽毛是最好的,可惜啊,我只在他們的廚房裡,只找到了這種普通的鵝毛。”
天鵝毛?剛才韓雪還想著這樣會禍害鳥兒,現在卻立刻站到了陳風的立場上來。天鵝毛?自己記得,在內府,圈養著兩隻白天鵝的。
既然風哥要,那就幫風哥去弄來好了,今天這麼晚了,也不用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