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總監,葉梓先生,我看不如雙方各退一步。五年的時限怎麼樣?‘
五年?
林文傑看了看唐奴,又再次看了看葉梓,想了一下,終於點了點頭。
‘好吧,我給唐奴一個面子,那就五年吧。‘
一萬香江幣五年時限,怎麼看林文傑都是賺大了。然而聽他的語氣,好像給了唐奴多大的面子一樣。
葉梓一直在微微搖頭,這樣的條款明顯就是他吃大虧的。但是現在的情形,要麼就是籤不成這份協議,要麼就是吃這個虧。
就看葉梓如何選擇了。
其實對於葉梓來說,搭上pg這根線,最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將來的唱片發行。在香江乃至整個亞洲,pg的唱片發行能力是首屈一指的。
雖然剛才林文傑拒絕了附加條件,但是隻要這一次能夠合作成功,有了基礎之後再來談,應該要比今天順暢很多。而且在pg的總部,孫雲老師也有一定的人脈關係,到時候都可以用上。
這樣看來,一兩首歌曲轉讓上面的盈虧現在根本不用太過考慮。
‘可以。我也能夠接受五年這個時限。但是。。。。。。‘葉梓同樣答應了時限方面的條款,緊接著話題一轉,立刻提出了自己的底線。
‘優先權方面,我只能接受剛才說的那個條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貴公司。‘
‘嗯?葉梓先生還是不肯同意嗎?‘一說到優先權,林文傑的反應立刻不同。
‘這樣吧,我可以按照我的許可權範圍,用五萬元香江幣和八年時限簽下這首《餓狼傳說》。這是我最大的讓步了,但是優先權一定要按照我們的協議內容簽署。‘
商談到現在,林文傑第一次做出了重大讓步。
‘對不起林總監,這一點。。。。。。請恕我無法答應。‘葉梓搖了搖頭。他知道,今天的談判肯定是無法達成協議了。
‘你再好好考慮一下!‘林文傑的火氣已經有點憋不住了。
葉梓不再回答,只是非常堅決的再次搖了搖頭。
林文傑大怒,憤憤的哼了一聲,起身掉頭就走。唐奴匆忙跟葉梓打了聲招呼,急急的跟了出去。
他們背後,葉梓苦笑搖頭。(未完待續。。)
第一百四十章 另覓它途
其實對於林文傑來說,不管是轉讓金額多少或者時限長短,這些條款在他心裡都比不過這個優先權。
這是他最看重的一個條款。
林文傑提出的這個優先權,指的是葉梓今後所有的作品,必須首先無條件的提供給pg。pg挑選之後,剩餘作品也需要經過pg的同意,葉梓才能向其它唱片公司提供。
作為一個眼光敏銳的製作總監,林文傑從《餓狼傳說》這一首歌曲就足以看出葉梓在詞曲創作方面的才能。他親自擬訂的這個條款就是想徹底繫結葉梓的將來,並且極大限度的控制住葉梓作品的擴散範圍。
這樣的一個條款,從pg和林文傑自己的角度出發,如果能讓葉梓簽署下來,對他們是最有利的。
這也是這份協議真正的核心內容,重要性遠遠超過其它各項條款。
這一點,才是林文傑今天親自來與葉梓談判的目的所在。剛才他所表現出來的所有一切,包括那種刻意強勢的態度,都是為了確保這個最後的條款。
可是林文傑萬萬沒有想到,葉梓寧可在價格與時限上做出重大讓步,在優先權這個條款上卻是半點都不肯退讓。
這肯定是葉梓識破了自己的計劃。
這個該死的內地鄉巴佬!
葉梓當然不傻。
他怎麼可能將自己創作方面的將來,完全繫結在pg這輛戰車上面?這不是“為他人作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