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凡事有我。”
望著他溫柔的眼神,她甜甜一笑,算是默許了。
我要去英國。
舒小曼Key完文字,按下Enter,下一秒便顯示在螢光幕上。
有網路真的很方便,雖然大家平日各忙各的,但只要相約上網,便能零距離地閒話家常,感受網路的無遠弗屆。
什麼?童彤在句子後面加上一張震驚的表情。
你們的進展比我想像中快好多,真不可思議。魏香提雖然沒有加上表情,但揶揄之意再明顯不過。
討厭啦!舒小曼的句子後面有張生氣的臉。
小曼,是英國耶!你知不知道歐洲跟亞洲相隔有多遠?童彤問。
我知道,但我再也不可能遇到條件比他更好的男人了。舒小曼回答。
你為了這原因跟他走?童彤覺得無法置信。
最主要的原因當然是我喜歡他。
你們認識多久呀?
一個月。
才一個月,不會太冒險了嗎?童彤有些擔心舒小曼。
我相信他。
可是我不相信你這個單純的傢伙!
我也信得過他。魏香提說。
兩票對一票,透過。舒小曼加上笑臉。
那我無話可說了。童彤打完句子,雙手暫時離開鍵盤。
你準備什麼時候走?魏香提問。
還不確定。舒小曼回答。
到時候記得提前通知我一聲,我好安排時間回臺灣送你一程。
嗯。
此時,坐在電腦螢光幕前的三個女人不約而同地感受到一股淡淡的離愁……
命運真的很奇妙。魏香提有感而發。
是呀!有誰想得到小曼這麼迷迷糊糊一撞,竟然撞出了一段羅曼史?童彤打趣地道。
你都能隨便在路邊撿個白馬王子了,為什麼我不可以呢?舒小曼不甘示弱。
喂喂,什麼叫隨便?
你還不是說我迷糊?
你本來就迷糊!
我才沒有!
你是個超級大迷糊!
你是個無敵敗金女!
看著她們又開始鬥起嘴來,魏香提啼笑皆非地搖了搖頭。
天下雖無不散之筵席,但友誼歷久一樣濃。
她們三人終於都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幸福,人生至此,夫復何求?
後記 莫菲
我愛酒。
這一點從我的小說中很容易察覺到,是不是?
但所有的酒類中,我只偏愛紅酒。
以前曾經學過調酒,然而,比起那些花花綠綠的顏色,我更愛猶如血液般的紅酒。
如果說,慕斯、蛋糕是小曼每日必備的“精神食糧”,那麼紅酒就是我的“精神食糧”。
我習慣在夜裡寫稿,也習慣在寫稿的時候擺一杯紅酒在桌邊,淺嘗品味,讓它慢慢引出我的靈感。
紅酒是有生命的。
若是打從心底喜歡紅酒的人一定會認同這句話。
記得我在開啟生平的第一瓶紅酒時,因為不懂竅門,整個軟木塞在我手中支離破碎,大半的軟木塞屑甚至沉了下去,毀了我的酒。
不過,所謂熟能生巧,現在的我不僅能夠開得漂亮,還能開得優雅。︵嘻︶
每一瓶紅酒都有屬於它自己的性格,適合什麼時候、什麼溫度品嚐,等待它甦醒過來的時間要多長等等,都必須花心思去了解的,如果不設法瞭解,自然無法體會它的美好。
很多朋友覺得紅酒太澀,有些人喜歡烈酒的嗆辣,有些人喜歡啤酒的暢快,但這兩者對我而言不是太濃就是太淡,所以,紅酒是我孤獨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