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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親比起未婚大齡男女要索然無味,唯一的好處是很簡短,有些連飯都不用吃,約個地方見面談上幾句,合則繼續,不合就免談。

普華強迫自己適應了這樣的方式,接受那些陌生男人的審視。

第二位男士上一段婚姻有個孩子,離婚還不到三個月。第三位先生人還算體面,應酬上週到,只是談了不足十句話,就藉著遞她紙巾擎住她腕間的紅繩,沿著手腕內側摸上來,說了一句:“你挺白的!”

普華從未受到如此的唐突驚嚇,跑到洗手間幾乎把一側的手背洗脫了皮,回家連紅繩都解下來泡在水裡消毒。

娟娟對她的反應不以為然,拿出一套理論勸說教育。到第四位男士,情況沒有好轉,前前後後只說了一句話,便不歡而散。

見過四個人之後,她決定不再見任何人,手腕上掌管因緣的紅繩也改成了死結。媽媽給她繫上時,一再囑咐紅繩牽著另一半不要斷不要摘,是開過光很靈驗的東西,能保她留住下一胎。這些都是傻話,也只有還對情況完全不瞭解的父母才會說出來。普華每次都會置之一笑,孩子,她甚至想過名字,男孩的,女孩的,然後在那些名字後面留下幾滴眼淚,壓在日記本里不再翻開。

唐唐麥麥都未嫁人,小鬼和彩虹也只是談戀愛的階段,就是每次以過來人自居的娟娟,其實也從未體會過婚姻的箇中滋味。所以沒有人能體會她的感受和痛苦。婚姻不是紙上談兵,而是一場真槍實彈的戰爭。

週末大家聚到小鬼家裡吃火鍋,娟娟舊事重提,不但是勸普華繼續相親,還誓要逼她對父親坦白實情。如果是在過去,普華肯定會像縮頭烏龜那樣又躲到殼子裡置之不理,不過幾次相親之後,她開始認真思考告訴爸爸的可能性,還有就是該如何提這件事。

“我該怎麼講?”還沒開始,她已放下筷子詢問正忙得不亦樂乎地幾個人。

“實話實說唄!爸,我離婚了,施永道那王八蛋再婚了!”娟娟永遠最義憤填膺,“就這麼說!必須這麼說!”

“不行,這麼直接我爸受不了,而且太突然了,總要有個鋪墊,能讓他有個心理準備。”普華否定了娟娟的意見。

“你是說要離婚?已經離了?還是告訴他離婚兩年了?”麥麥問。

“要不就跟你爸說,他搞外遇,你要離婚?”小鬼說。

“那樣不好吧。”普華搖頭。

“你媽那邊呢?要不先告訴她?”彩虹給了些意見,普華思忖覺得還是不妥。

“要不……讓娟娟陪你去說,實在不行,讓她說!”麥麥提議。

“好,我去!我說!我什麼都說!”娟娟揮著筷子搶白,迫不及待坐在普華旁邊,“一會兒你多吃點,大不了我給你說去,反正又不是你的錯,有什麼大不了的,已經到了這一步,豁出去了!施永道能把我怎麼樣!我把他那點事都說了!最好什麼都告訴你爸,包括那個孩……”

普華斂下眼睫咬咬嘴唇,適時打住了娟娟接下去的話。孩子的事總是她的禁忌,除了萬不得已她絕不提起,就是和永道拌嘴吵架到激烈處,也鮮少提。那是他們之間的一個死結,想起來誰都不會好受。

“先吃吧,一會兒都涼了!”彩虹出來打圓場。

“恩,吃吧吃吧,別逼她,車到橋頭自然直,是吧!”麥麥對娟娟使了個眼色。

娟娟點點頭,靠在普華旁邊,一樣樣幫她夾菜,把話題轉到自己的辦公室曖昧上。

幾個朋友裡,娟娟是兩肋插刀的型別,也許話不中聽,但普華打心眼裡倚重她。她重新振作起來跟大家涮鍋聊天,儘量保持愉快的心情,就是不愉快,至少不要傷心。餐後,她們幾個在小鬼公寓裡KTV,都是老歌,唱得很盡興。普華只是聽,越老的情歌越有味道。

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