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並在不久後與陳以勤一同入閣,擔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至此,張居正終於站在了政治權力的中心,開啟了他作為內閣首輔,主導明朝改革的新篇章。
三、位列次輔
隆慶元年(1567年),張居正憑藉裕王府舊臣的身份,擢升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正式踏入內閣,開始了參與朝政的重要角色。此時的明朝,內外交困,國庫空虛,邊疆動盪,國內矛盾激化,亟需強有力的領導與改革。同年四月,張居正改任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標誌著他在政治舞臺上邁出關鍵一步,開始在朝廷決策中發揮更大作用。
隆慶二年(1568年),徐階因年邁辭官,內閣內部權力真空形成。次年(1569年),高拱強勢迴歸,兼任吏部事務,掌控內閣大權,與張居正形成競爭態勢。高拱與張居正之間的矛盾,不僅源於政治理念的差異,更在於對權力的爭奪。
隆慶四年(1570年),韃靼首領俺答汗發動進攻,局勢緊張。在此關鍵時刻,張居正巧妙利用俺答之孫把漢那吉的內附事件,透過外交與軍事兩手準備,迫使俺答妥協。張居正一方面展示明朝的軍事實力,另一方面又展現大國的寬容與智慧,最終促使俺答同意和談,釋放叛臣,實現了北方邊疆的暫時和平。
隆慶六年(1572年),明穆宗駕崩,神宗繼位,年僅十歲,由其母李太后攝政。高拱因得罪李太后與太監馮保,被罷黜。張居正藉此機會,於六月成為內閣首輔,八月加封左柱國,進中極殿大學士,地位達到頂峰。面對國家的重重困難,張居正提出了涵蓋政治、軍事、經濟等多方面的改革方案,強調整頓吏治、富國強兵的重要性,以解決國家“財用大匱”的根本問題。他主張“仁義之為王,富強之為霸”,將國家的長治久安與民生改善視為改革的核心目標。
四、首輔萬曆
萬曆元年(1573年),張居正上疏提出實行“考成法”,這是他整頓吏治、強化中央集權的重要舉措。考成法的核心在於建立一套嚴格的考核體系,以六科監督六部,再以內閣控制六科,確保政令下達與執行的高效性。透過層層考核,明確了各級官員的職責,改變了以往政令執行緩慢、效率低下的狀況,實現了“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的政令暢通。
萬曆四年(1576年),張居正進一步強化了對地方官員的考核,規定凡徵收稅款不足九成者將面臨處罰,這一舉措極大地提高了徵稅效率。據統計,至萬曆五年,全國財政收入達到435萬餘兩,較隆慶時期增長了74%,國庫盈餘達到85萬餘兩,徹底扭轉了明朝長期財政虧空的局面。考成法的實施,不僅增強了中央政府的財政實力,也為後續的改革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在張居正的倡導下,萬曆七年(1579年),當明神宗要求戶部提供十萬金用於光祿寺御膳時,張居正堅決反對,指出國家財政已經捉襟見肘,必須節省一切不必要的開支。在他的堅持下,不僅這筆額外開銷被取消,就連宮中的上元節燈火、花燈費也被免除。此外,張居正還成功說服神宗停止重修皇宮、減少內庫賞賜、縮減服飾御用等開支,有效抑制了皇室的奢侈消費,體現了他節儉治國的理念。
張居正不僅在政治上倡導改革,個人生活上也嚴格自律,以身作則。萬曆八年(1580年),當其弟弟病重需回鄉治療時,儘管有權使用驛站,張居正卻主動退還了“勘合”,拒絕享受特權,展示了他公正無私的一面。這種廉潔奉公的精神,不僅贏得了朝野的尊敬,也成為後世官員效仿的楷模。
五、初改財政
萬曆六年(1578年),張居正選擇福建作為試點,開始了清丈田地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被當地民眾視為良策。基於此,萬曆八年(15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