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被罷免官職。即便如此,馮銓依然不願放棄與魏忠賢的關係,繼續討好魏忠賢,甚至為他書寫了長達百韻的祝壽詩,試圖挽回失去的恩寵。
三、一度失勢
天啟七年(1627年)八月,隨著明熹宗的去世,魏忠賢失去了其在宮廷中的主要支持者,這標誌著閹黨勢力的終結。隨後的幾個月裡,閹黨成員遭到全面清算,馮銓作為魏忠賢的黨羽,自然無法倖免。崇禎帝即位後,立即著手清理閹黨餘孽,馮銓被列為“魏忠賢黨”,遭到削籍,即被剝奪了所有官職。在後續的逆案審判中,有129人因諂事魏忠賢被定罪,需服三年徒刑並繳納贖金以換取平民身份,馮銓在這些人中排名第二,這表明他在閹黨中的位置極為顯赫,也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馮銓的失勢並未讓他完全淡出政治舞臺。崇禎二年(1629年)冬,後金軍隊侵擾京畿地區,引發“己巳之變”。在這次危機中,馮銓展現出了一定的擔當,他自掏腰包,組織了對涿州的防禦,並參與了從澳門葡萄牙人那裡購得的紅夷大炮的護送工作。這些大炮對於保衛京師至關重要,馮銓不僅協助護炮,還親自率領一支由3500名士兵組成的隊伍,以及約百名家丁,共同守護這批軍火,防止其落入後金之手。當京師解圍後,馮銓繼續護送其中六門大炮進京,完成了任務。
馮銓的這一系列行動,被涿州的地方官看在眼裡,他們認為馮銓在國難當頭時的行為應得到嘉獎,因而請求朝廷恢復其官職。然而,這一提議遭到了閣臣吳甡和黃景昉的強烈反對,他們認為馮銓的過去難以原諒,不應輕易赦免。最終,馮銓的復職請求被駁回,他仍然處於被禁錮的狀態。
即便如此,馮銓仍未放棄翻身的機會。崇禎十四年(1641年),他試圖透過親家周延儒和閣臣魏藻德的幫助,再次請求朝廷恢復其原有的官位。然而,由於反對聲音過大,加之崇禎帝本人對閹黨的深惡痛絕,馮銓的這一嘗試最終未能成功,他仍舊揹負著“逆輔”的汙名,直到明朝滅亡,都未曾獲得起用。
四、歸順清廷
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清軍揮師南下,入主中原,清朝攝政王多爾袞以書信的方式召喚馮銓入朝效力。馮銓收到信後,毫不猶豫地趕往京城,迅速投入新朝懷抱。多爾袞對馮銓的到來給予了高度禮遇,賜予他朝服衣帽、鞍馬、銀幣等物,命其以原官銜進入內三院,輔佐機要政務。半個月後,馮銓與其他文武群臣一道,在武英殿向多爾袞上表祝賀,表現出對新朝的忠誠與順服。
順治二年(1645年),馮銓在清廷的地位進一步穩固。六月初三,多爾袞下令撫卹並贍養明代遺腹子,馮銓等人立即叩頭謝恩,顯示出對攝政王政策的支援。在多爾袞詢問其是否懷念舊主時,馮銓巧妙回答:“一心可以效忠兩位君主,但是對一位君主不能二心。”這句話既表達了對清朝的忠心,也避免了被扣上背叛舊主的帽子。同年,馮銓被任命為內翰林弘文院大學士,正式成為清廷的高官。
然而,馮銓的仕途並非一帆風順。同年七月,御史吳達對其提出彈劾,引發了一場政壇風波,但具體細節及處理結果並未詳述於此。儘管遭受彈劾,馮銓在清廷的官位並未受到影響,反而在順治六年(1649年)加官進爵,被封為少傅兼太子太傅。
順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多爾袞去世,清廷內部權力格局發生劇變。順治帝親政後,滿洲貴族中的反多爾袞派掌握大權。順治八年(1651年)二月,清廷開始對中央各部的漢官進行審查甄別,這一舉措旨在清除多爾袞的餘黨,並整頓朝綱。在審查過程中,馮銓首當其衝,順治帝歷數其罪狀,包括被吳達等人彈劾的罪名以及過去七年的所作所為,認為馮銓“殊失大臣之體”,最終命令其致仕,即退休。
五、效忠順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