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九年(1680年)七月,守孝期滿的李光地返回京城。康熙帝特別指示他不必等待空缺,直接任命他為內閣學士。在此期間,李光地積極建言獻策,他推薦施琅擔任平臺將領,最終幫助清軍順利收復了臺灣。
值得一提的是,李光地還與另一位福建籍的官員陳夢雷有著深厚的交情。在耿精忠叛亂期間,李光地曾派叔父李日煜秘密聯絡陳夢雷,共同商討對策。後來,當陳夢雷因被誤認為投靠耿精忠而被捕時,李光地挺身而出,向朝廷說明了陳夢雷的真實立場,最終使得陳夢雷免於死刑,被髮配至奉天戍守。
三、宦海沉浮
李光地在官場上的起伏頗具戲劇性。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他請假返回家鄉送母親。五年後,即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李光地返回京城,被授予翰林院掌院學士之職,負責御前講席的工作,併兼任日講官和起居注官,同時指導庶吉士的學習。然而,僅過了一年,由於母親病重,李光地上書請求回家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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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李光地返回京城。當時正值孝莊文皇后喪期,禮部官員彈劾李光地,指責他歸京途中遲延,身為三品官員未能及時來京叩謁孝莊文皇后梓宮。禮部建議降級使用,但康熙帝寬恕了他。
到了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五月,李光地的一篇奏章引起了康熙帝的不滿,皇帝指責他假冒道學,不能成為翰林的表率,並將他降為通政使司通政使。然而,僅僅過了幾個月,李光地就在同年十二月被重新擢升為兵部右侍郎。
康熙三十年(1691年)二月,李光地擔任會試副考官,並與侍郎博霽、徐廷璽以及原任河督靳輔一起視察黃河工程情況。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他奉旨提督順天學政。同年四月,李光地的母親去世,按禮制他需解職回鄉守喪。然而,康熙帝認為提督順天學政一職至關重要,特許李光地在任守制。儘管如此,李光地還是請求康熙帝准予九個月假期以便返鄉治喪。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李光地服喪期滿,康熙帝命令他官復原職。次年,李光地被任命為工部左侍郎,仍兼任順天督學。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二月,因“居官優善”、“清廉”,李光地被提拔為直隸巡撫。在任期間,他有效治理了當地的水患問題,得到了康熙帝的高度讚揚,並不久後被拔擢為吏部尚書。
康熙四十年(1701年),李光地主持的永定河河務工程順利竣工,為此,康熙帝親自題寫“夙志澄清”的匾額,並賜予御製永定河詩、御服衣冠等珍貴賞賜。
然而,李光地的官場生涯並非一帆風順。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三月,給事中黃鼎楫、湯右曾等人聯名彈劾李光地,指責他撫綏直隸災民不力,沒有如實上報災民逃散的情況,請求朝廷給予嚴懲。同年八月,御史呂覆恆彈劾李光地在處理秋審事宜時任意斷決,給事中王原也彈劾李光地薦人不當。儘管如此,這些彈劾大多被康熙帝否決。
在擔任吏部尚書期間,李光地對兵制、官俸、蠲免錢糧等方面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吏部接到康熙帝的諭旨:“李光地居官甚好,才品俱優,著升為文淵閣大學士。”這樣,年逾花甲的李光地正式登上相位,成為清朝的重要政治家之一。
四、晚年
李光地的晚年生活充滿了榮耀與眷戀。到了康熙四十九年(1711年),李光地已經是一位年屆古稀的老臣,他多次上疏請求退休,希望結束自己漫長而輝煌的官場生涯。然而,晚年的康熙皇帝因立儲之事心中鬱結,加之身體多病,對這位忠誠的老臣格外眷戀。面對李光地的請求,康熙帝深情地回應道:“見到卿的奏摺,朕心中慘然。回想當年一班舊臣,今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