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慶雲”,朝廷特此嘉獎,授予郝玉麟騎都尉世職。同年三月,他又被任命為廣東總督,肩負起廣東地區的行政和軍事管理重任。
九月,郝玉麟向朝廷彙報了廣東沿海地區的治安狀況。他指出,在廣州府屬下的香山、廣海、新會等地區,由於地處沿海山區,地形複雜,容易成為海盜和盜賊的藏身之地。這些地區頻發的海盜活動嚴重影響了當地的治安和海上貿易。
為了打擊這些犯罪行為,郝玉麟加強了水師的巡邏力度,並親自指揮水師在香山附近的三虎海域展開行動。在一次巡邏中,發現了七艘可疑船隻,隨即展開追捕。經過激烈的追逐,水師將這些船隻逼至廣海的獨涯清水灣海域。在一番激戰之後,共擊斃和溺死二十多名海盜,併成功抓獲了盜首李奕揚及其同夥楊亞乾等二十六人。透過對這些被捕者的審訊,郝玉麟得知還有陳大樂、王亞七和梁國柱等主要盜賊仍在逃。
到了雍正八年(1730年),郝玉麟繼續致力於打擊這些逃逸的海盜。根據情報顯示,王亞七和陳大樂潛伏在新會縣的北峰和黃陽山區,而梁國柱則藏匿於新會縣的古兜山。為了儘快捕獲這些犯罪分子,郝玉麟派遣軍隊分頭行動,最終成功抓獲了李亞三、張亞八、余文禮等人,這些都是與主要盜賊有關聯的團伙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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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總督閩浙
雍正十年(1732年),郝玉麟被任命為福建總督,肩負起東南沿海地區的治理重任。當時,臺灣的大甲西等社存在一些“兇番”(指當時的某些土著部落)不法行為,這對當地的治安造成了嚴重威脅。面對這種情況,郝玉麟立即前往廈門,與提督王郡共同部署了平叛計劃。他親自指揮,派遣官兵進剿這些部落,很快便平息了叛亂。郝玉麟的這次行動迅速而有效,得到了雍正帝的高度讚揚。雍正帝認為郝玉麟在籌劃和排程方面表現出色,因此特別下令對他的功績予以表彰,並加官三級。
雍正十二年(1734年),郝玉麟被召至京城覲見雍正帝。在覲見過程中,他被賜予了入鑲黃旗的榮譽,這不僅是對他個人才能的認可,也是對其家族地位的提升。雍正帝對郝玉麟的才能非常賞識,認為他有足夠的能力和精神來統籌管理閩浙兩省。因此,按照慣例,郝玉麟被正式任命為閩浙總督,負責兩省的政務。
乾隆元年(1736年),新帝乾隆即位後,對郝玉麟的工作給予了肯定,並特別下令讓他以閩浙總督的身份專門負責福建的事宜。這意味著郝玉麟將繼續在福建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保留閩浙總督的頭銜。到了乾隆三年(1738年),鑑於郝玉麟在治理上的突出表現,乾隆帝再次下令,讓他繼續兼管閩浙兩省的事務,這進一步體現了他對郝玉麟的信任和支援。
乾隆四年(1739年),郝玉麟的官職再次得到了提升,他被擢升為吏部尚書,這意味著他將參與中央政府的核心決策,並負責官員的選拔和考核等工作。同年十一月,郝玉麟又被任命為兩江總督,這是一項更為重大的責任,涉及到了更廣泛的地域和更為複雜的事務。作為兩江總督,他需要統籌管理江南、江西兩省的政務,確保地方的穩定與發展。
五、失察革職
乾隆年間,郝玉麟的職業生涯遭遇了重大挫折。這一切源於福建漳州府知府王德純的劣跡被揭發。王德純因在任期內表現不佳,被敕令革職,並由署福建巡撫王士任負責對其進行公正嚴格的審查。
御史朱續晫上奏稱,聽說在審理王德純案件的過程中,有跡象表明此案可能涉及到督撫之間的關係。乾隆帝對此十分重視,命令朱續晫急速前往福建,與總督德沛以及王士任一同進行審查。
經過調查,確認了王德純確實存在貪汙受賄的行為。在共同審定後,他們向朝廷提交了報告。然而,在審問過程中,朱續晫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