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一帶的堤岸和三座水閘,加強防禦;
修復從山東流入江蘇的河流分流減水設施;
使用平底方舟並配備五齒鐵耙,清理河底淤泥;
設立專門的分巡道,管理下游地區的河務;
提前儲備秫杆、柳條和泥土等材料,用於抗洪;
規定河工取土必須遠離堤根,以免影響堤防穩固性。
這些措施結合了宣洩與堤防,旨在從根本上解決水患問題。朝廷採納了嵇璜的建議,並派遣他和工部侍郎德爾敏前往督修。在巡查高堰工程時,嵇璜發現堤壩結構複雜,新舊混雜,堅固度不足。他下令採用堤身開槽修砌法,用石築兩層,磚砌一層,並在磚石之後加築灰土,以增強抵禦能力。這種方法有效提升了堤壩的質量。
1754年初,嵇璜與劉統勳等人聯名上奏,指出高堰、高澗等地的石築工程外圍原有的草壩已廢棄,急需修復以確保堤壩的穩固。同年三月,嵇璜與德爾敏等人再次上奏,提出了關於堰盱所需石料的合理使用建議,以節省成本。他們建議將坍塌的舊石與新石混合使用,並對那些根基穩固但表面鬆動的石堤進行區域性修復。這些措施既保障了工程質量,又節省了大量資源。同年五月,南河修堤工程順利完成,乾隆帝對此表示高度讚賞,並任命嵇璜為武會試正考官,不久後又轉任吏部右侍郎。
1755年,考慮到母親年邁多病,嵇璜請求辭官回家照顧,但未獲批准。直到年底,母親病情加重,乾隆帝才同意他回家探望。1756年,江蘇多地遭受河決之災,嵇璜在無錫上奏,建議採購小麥運往災區平價出售,以救濟災民。這一建議得到了乾隆帝的認可和採納。
1757年春天,乾隆帝基於嵇璜的母親病情好轉及其父親嵇曾筠在河工方面的豐富經驗,任命嵇璜為南河副河總,負責江北淮揚一帶河道的疏浚,並賜詩鼓勵。嵇璜在淮揚地區採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包括修建高郵運河東堤閘壩,使部分蓄水能夠排向長江,減輕入海壓力,並開始疏導下河歸海的路徑。這些工程持續到1758年五月才完成,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評價,並被擢升為工部尚書,不久後又調任禮部尚書。
1759年四月,嵇璜返回無錫探望母親,並請求留在家鄉盡孝,但未獲批准。1760年八月,嵇璜進京為乾隆帝祝壽,十月返回無錫途中,途經清江浦時發現了一些亟需改進的工程,如運河東堤金灣滾壩口的淤塞問題,以及廖家溝、石羊溝、董家溝三壩的高度調整等。他將這些問題上報朝廷,並得到了處理指令。
1764年十二月,嵇璜因丁憂回到無錫。1767年四月,他復出擔任禮部尚書,同年七月改任河東河道總督。儘管嵇璜對東河的情況不太熟悉,但他還是親自前往河南調查實際情況。在任期間,他釋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裁減不必要的河工人員、種植柳樹加固河堤等。嵇璜還親自參與搶險工作,有一次在虞城工險時,不顧惡劣天氣,堅持在現場指揮,最終成功保住了堤岸。
三、返京廿載
1768年,嵇璜在擔任河東河道總督期間遇到了漕運糧食船隻過津的問題。由於船隻過津時間長短不一,引起了乾隆帝的不滿。嵇璜承認這是由於官員辦事不力和催促不到位所致。乾隆帝對此事進行了批示,並指示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最終,嵇璜被調離了河道總督的崗位,改任工部尚書。這次調動標誌著嵇璜結束了在治河前線的工作,轉入了中央政府的更高職務。
1769年,嵇璜再次遭遇挫折。有人舉報他在擔任河道總督期間未能有效甄別下屬官員的表現,導致工作效率低下。乾隆帝對此作出了批示,嵇璜因此被降三級使用,並補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同年五月,嵇璜在與刑部共同審理案件時,因刑部錯誤定罪而嵇璜未能詳加審查,導致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