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車他還是問了,終究逃不過。
“那人誰?”
“剛認識的。”
“你剛剛叫他…帥哥?”
“嗯哼,你不覺得他長得很帥嗎?”
“長得還不如你前男友。”
“他那個是長在我的審美上的,當個朋友挺不錯的。他在雅德讀書,也是高三,如果我不去臨一的話,我也許可以跟他做同學呢。”
二哥默了半晌開口,“你不說我都忘了,你當初為什麼那麼執著去臨市上學?”
我一時語塞,過於開心,自己挖了個坑自己跳了進去。
二哥敲了敲方向盤,“又裝死?”
“沒有,就是不知道要怎麼說。”
“像你這種情況,要麼就是想遠離家,要麼就是有想見的人。很顯然你屬於後者,不然小時候誰提起臨市兩個字你跟誰翻臉就說不過去了。”
“你都知道幹嘛還問我?”
“問你是想讓你給我個準話。”
“所有人都當我是叛逆討厭我爸媽,想遠離他們,就連舅舅他們也曾那麼以為。哥,你不覺得荒謬嗎?”
“有點兒,畢竟鮮少人知道你消失那一年去哪了。”
“你想知道嗎?”
“你不想說就不說,沒事。”
呵呵,你都這麼說了,不說豈不是太不懂事了?
“二哥,你有煙嗎?”
二哥把車停在路邊打雙閃,“你說什麼?”
“煙,有嗎?有點煩,邊抽邊跟你說。”
二哥從兜裡摸了包煙出來,取了一根給我,我接過煙和火機熟練地點了起來。
開啟車窗,緩緩吐出第一口煙霧,“你說對了,我就是為了人去的,那個人呢,就是我前男友。
這事兒得從我四歲那年說起,那個時候太貪吃被我祖母用一罐糖騙送到了人販子手裡。
人販子把我帶到了一個偏遠地區,很偏很偏,就是與世隔絕的那種。”
我低頭猛吸一口煙,繼續開口,“我被關在一個瓦房裡,暗無天日,每天早晚要靠外面的貓叫才能知道。
他們偶爾會丟一點兒餿掉的饅頭給我吃,日子過得連狗都不如。
每次逃出去都會被抓回去,有一天,我逃出去,是趁他們那裡不知道在舉辦什麼活動,沒人看著我才能跑出去的。
我一直跑,跑到雙腳磨出血,還是繼續跑。我知道,我如果不跑,那就是一輩子都見不到你們,你們也會忘了我。
可我不想,那個時候外婆還在,你們都在等我一起玩兒。我只有跑出來才能得到我想要的,所以對於我想要的東西,我一直努力去夠到。”
“後來呢?”二哥哽著聲音問。
我滅了煙又點了一根,“後來,跑到精疲力盡的時候我遇到了他,是他在那個時候拉了我一把,我沒力氣掙扎不開,昏死了過去,他也才比我大半歲。
他一個人把我帶回他住的地方,給我摘草藥給我的傷口上藥,餵我吃飯,教我寫他的名字,引導我開口說話,慢慢地我卸下了防備。
你知道的,我不想做的事,誰逼我都沒用。自那以後,我雖然不愛說話,但我始終沒忘記他,和我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