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後世中國用糧票的時候,只有那些城市戶口的人才能辦糧本糧票,農民人是沒資格辦糧本糧票的,他們是自己種地,產出的糧食由國家統購統銷,交完公糧後,農村會留下口糧,然後分口糧生活。
不過眼下,糧票糧本都不是為了長期的。
李超也不想要搞長期,也搞不了長期,只是為了即將到來的糧荒的權宜之計,災荒一到,不論城裡的人還是鄉下的人,到時都一樣沒糧吃,所以也就沒有必要區分什麼城裡城外了,所有人都辦糧本糧票,包括那些大戶富商們,也給他們辦一份,反正他們也不能多分一些額度。
“那這個定量怎麼算?”
有人見李超態度堅決,便轉而問起了定量標準的問題。
弄糧本,搞糧食計劃限量供應,總得有個標準吧。
“是不是按身份等級來分?”
不管什麼時候,階級觀念總是深深留在大家的心中。
士農工商,士裡又有貴族官僚讀書人,這糧食借量不是是因此多定些?
階層、品級、身份、職業,這些都能劃分出一個三六九等來。
就如後世中國那些年月發行的糧票,北京市民就按照不同的年齡、職業,分成了一百多個等級。
而上海定量標準則按工種分體力勞動者、腦力勞動者、大中學生和一般居民中類七等二十七級。到後來,工種更是從一千三百零七個,增至七千二百九十九個。
李超打算不搞那麼複雜。
“只按年齡、性別來分,始生為黃、四歲為小,十六為中,二十有一為丁,六十為老,劃為男女兩等五級。”
至於定量,這個比較難定。
以軍隊士兵為例,秦軍規定,早飯半鬥小米,晚飯三分之一斗小米,而如站崗這樣的任務,早晚各三分之一斗小米。
而漢軍規定,從事重體力活動計程車兵,一個月二石九鬥三升糧,食鹽三升。
到了唐代,則規定一名士兵一天發二升糧食為口糧。
宋代禁軍士兵月糧二點五石,廂軍兩石,到後期,禁軍也只有**鬥月糧,繼而糙米充好米,小鬥換大斗。
雖然各個朝代的計量單位不一,唐軍的軍糧多以粟為單位,而粟的容重較少,約有六百到六百五,一立方米約為六百五十千克左右。
一立方米為一千升,一升粟實為六百來克。
而唐朝的一升,實際上只有現在的零點六升,因此唐朝的一升粟米,其實並不多,大約為三百**十克的樣子,不到四百克。
一個戰士,一天發放兩升糧食,也才八百克左右。
而且還要考慮到古人的糧食較糙,一個戰士,也就是一個青壯,還是從事當兵這樣體力活動較重的青壯力,一天也才八百克到的糧食。
一頓飯只有三百來克糧。
在缺少副食油少的年代,從事的又是比較高強度的職業,還又年青飯量大,一天三百來克真的不多。
要知道在後世糧票時代,一個嬰兒一般都定量每月六斤幹,一般成人都定時三十斤左右。
李超知道,以前的人活動量大,而且又缺少副食和油水,一般飯量都比現在大的多。李超自己小的時候,都經常能吃兩三碗飯,還是那種比較大的碗,而成年後,反而飯量越來越小,一頓有一碗半就行了,還是小碗。
“成年男丁每月五斗、中男四鬥、老人三鬥、小兒二斗,嬰孩一斗。女子,則比男子少半鬥。”
考慮了一會,最後李超定了一個不算高,但也不算太低的標準。五斗,也不到二十千克糧。
成丁一月五斗,一天也就一升七合不到,不足士兵的一天二升標準。本來這個標準,在災年還是有些高的,但李超也不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