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的神情有幾分愕然,目光閃爍了一下:“韓總,您這麼說就……”
“譚先生,您這麼做是不對的,還是把這首歌的主人告訴我吧!趁著現在還沒釀成錯,還不用承擔太大責任。”
“好吧!還是被韓總看出來了。”譚賓悻悻地揉了下鼻子:“其實這首歌是我花錢買來的。”
“買來的?”
“沒錯,這是我一朋友寫的,我覺著很好聽,剛好又看到您在招音樂作品,就把它買下來想轉手賣給您了。”
韓歌笑了:“您買的時候多少錢?”
“五千。”譚賓抬頭道:“我現在可以給原作者打個電話,證明我說的是真的。”
韓歌作出了個“請”的手勢。
譚賓見狀便掏出了手機,撥通一個號碼後,把手機遞給了韓歌:“他叫趙曉君,關於這首歌的問題,您可以隨便問他。”
韓歌點了點頭,把手機放在了耳邊:“是趙曉君先生嗎?”
“老譚?嗯?這聲音不是你啊!”
“我不是譚賓,我是想問您一個問題,那首《放晴》是您寫的嗎?”
“哦……我懂了,您是韓總吧?老譚和我交過底了,他大爺的買了我的歌轉手又賣給你!”趙曉君的聲音有些生氣:“我要是早點看到你那條微文,肯定不會把歌賣給他的!”
韓歌輕聲笑了笑:“我明白了。”
“對了,我這邊還有作品,您還需要嗎?”
“需要啊!您可以直接把作品發到郵箱裡。”
“行,那我整理一下,晚點給你發幾首看看,現在就不打擾你們了。”
“嗯,拜拜。”
“韓總,這回總相信我了吧!”譚賓笑道:“雖然我是投機取巧了,不過這機會本來就是要留給有準備的人,您說好要買這首歌的,我跑了這麼大老遠,您可不能反悔。”
韓歌笑著點了下頭:“行吧!雖然我最想要的是人,但這首歌確實值得買一下。”
幾分鐘後,二人便籤完了合同。
韓歌看著合同上譚賓的簽名,不由狐疑了一下,因為他籤的是譚兵。
韓歌一時間也懵了一瞬,他到底是叫“賓”還是“兵”?
稍慮了一下,韓歌忽然眉頭一緊,叫住了剛走到辦公室門口的譚賓:“你等一下。”
“呃……怎麼了?”譚賓回頭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我想再用一次你的手機。”韓歌笑道:“給剛剛那個找趙曉君的打個電話,還有個問題想問他。”
譚賓不由乾嚥了口唾沫:“韓總,你有什麼問題等他晚上給你投稿再問吧!我現在真的很趕時間。”
……
第441章 招吧!
看到譚賓有些慌亂的模樣,韓歌越發確信內心的想法了。
那個趙曉君很可能是假的原作者,他就是譚賓找來的一個託而已。
否則就算他時間再緊,也不會連把號碼給韓歌的時間都沒有。
“如果不讓我給他打電話,你就先別走了。”韓歌淡淡地道。
譚賓聞言不禁皺起了眉頭,他沒想到韓歌這麼快就反應過來了。
他在合同上籤的名字是譚兵,但是他的真名是譚賓,這兩個字的讀音有一點相似。
他本來想用這種方式糊弄一下,倘若韓歌沒注意,他離開之後,這和他就沒什麼關係了。
哪怕韓歌再去找譚兵這個人的責任,那也不是他。
“你把身份證拿出來我也要看一下。”韓歌說道。
“我沒帶身份證。”譚賓乾巴巴地搖頭。
“你坐飛機來花城沒用身份證?”
“……”
“行了,我沒時間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