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是出於息事寧人,不想惹麻煩的因素,而不是為了獲利。即使在這些貿易口岸,明帝國的官府也依然拒絕同歐洲商人直接貿易,所有貨物都要透過中間商轉手。平白無故少了一層利潤不說,貨品的質量也常常受到影響,數量還經常湊不夠。
對於荷蘭人來說更要命的是,即使是那種透過中間商轉手的對華貿易,他們也插不進手——被澳門的葡萄牙人給獨佔了。而葡萄牙人跟荷蘭人在東方的關係實在是很糟糕:荷蘭自從興起之後,就將葡萄牙在亞洲的海外殖民地幾乎搶了個精光,若不是有大明的支援,說不定連澳門都要丟了。這關係如何好得起來?
所以,待在臺灣的荷蘭人只能從閩粵各路海盜集團的手裡,斷斷續續地收購到一些中國特產,價格既貴,數量也少得可憐,質量更不好,利潤實在有限,始終無法獲得一條穩定可靠的進貨渠道。
——荷蘭與大明的海上貿易完全依靠於海盜,大員港就是一個銷贓窩點……這真是一個悲哀的事實。
普特曼斯總督想盡辦法嘗試著要開啟局面,但接二連三的失敗簡直讓人絕望:最重要的盟友和商業代理人鄭芝龍——此人曾在荷蘭東印度公司供職多年,總是態度飄忽不定,對於總督的要求只是一味搪塞。
大明的朝廷和官員又讓人難以捉摸:他們對公司提出的任何談判要求都不做回應,還不時封港禁海,用各種手段阻撓貿易,荷蘭人不管是請求、賄賂還是威脅,都沒有一點用處。至於海上的中國商人,要麼不願意進入大員港貿易,直接航向馬尼拉;要麼滿口答應代購貨物,卻捲走公司預付的定金逃之夭夭。
(可憐的普特曼斯總督一直不知道的是,這一切其實都是他的“盟友”鄭芝龍在搗鬼,一邊跟官府說荷蘭人的壞話,一邊動用武力禁止福建商人來大員港貿易,以此來確保自己能獨霸閩海的貿易渠道。)
如此堅持到了1630年,也就是去年秋天的時候,福爾摩沙的形勢已經完全絕望——對華貿易打不開,對日貿易雖然得到恢復,但卻沒大員港的什麼油水:荷蘭人當然可以對來臺灣的少許日本商人收稅,但日本方面也同樣可以從九州島長崎、平戶的荷蘭商人身上把在臺灣繳的稅金給抽回來。如此一進一出,還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損失更大,結果在公司的壓力下,大員港只好繼續對日本商人執行零關稅政策。年復一年的鉅額虧損,已經累加到了讓巴達維亞總部無法忍受的程度。普特曼斯總督堅持興建熱蘭遮城堡的浩大開銷,更是讓吝嗇的公司董事幾乎要跳腳:都虧成這樣了,怎麼還要繼續投錢?不是應該果斷割肉止損嗎?
——雖然中國人覺得臺灣大員港是一處荷蘭殖民地,但在荷蘭人眼裡,這不過是一個武裝商站而已,跟民國時代中國各大城市的租界屬於一個性質:經營得好,利潤豐厚,自然可以不斷拓展;經營不好,連年虧本,那麼就應該果斷收攤走人——就像現代大財團在投資失敗後,會關閉那些虧損的海外分公司一樣。
至於種地墾荒,不僅收益速度慢,而且從福建大批引進流民也不容易——至少對於荷蘭人這樣的“外夷”是如此,更何況,即使搞到了人口,來到臺灣的福建農民們也會很快被荷蘭人的苛捐雜稅搞得無法忍受,挖空心思地想要逃離荷蘭人的治下,不是去了北方的北港,就是去了南方的高雄。甚至連原本附屬於大員港的日本人村也逃空了大半,使得大員港的人口長期處於負增長,公司和居民的滿意度都在持續下降。
唯一讓普特曼斯總督稍微高興一點的訊息,就是南邊高雄港那個可惡的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