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夏洛之後,接下來的時間,項南就一直筆耕不輟,偷偷在筆記本上寫著歌。 他準備將九八年到一六年,所有的大熱歌曲通通抄了。如此一來,就斷了夏洛的財路。 夏洛原本的職業是街頭歌手,靠給客人唱歌來賺點小費,因此他會唱很多很多的歌。 穿越之後,他也正是靠著抄襲這些作品揚名立萬、大紅大紫、財色兼收。名利雙全的。 秋雅也正是因為他有錢、有名、有才華,因此才拋棄袁華而選擇了他。 如今,項南把這些歌曲都抄了,然後再想辦法註冊版權。 那樣一來,夏洛再想靠抄襲成名,賺第一桶金就沒戲了。 而除了抄襲之外,夏洛沒什麼才能。 他的原創才華基本為零,寫得那首《一次就好》,只有馬冬梅才喜歡。 他的理財本事也不高,賺到錢後就胡花海花,喝酒、泡妞、酒池肉林,燈紅酒綠。 也正因此,在電影后期,當他抄襲的作品快用完時,他才如此焦慮,還害怕秋雅會離他而去。 他但凡有一點理財頭腦,把賺到的錢都拿去投資,十幾年的時間,少說也能賺十幾、二十幾億,足夠一世逍遙,根本不必如此緊張。 不能抄襲歌曲賺錢,又不懂得理財之道,學習成績又那麼差,考不上什麼好大學,夏洛這輩子註定不會有大出息。 如此一來,他想再勾搭秋雅,根本沒戲。 秋雅那樣嫌貧愛富、虛榮拜金的女人,是絕對不會喜歡一個擼瑟的。 …… 項南就這麼飛快地寫著。 就連老師講課時,他一樣照寫不誤,而老師也不管他。 一來,他年年都是三好學生,優秀班幹部,老師對他有信心;二來,誰都知道他爸是區長,連校長都要恭讓三分,誰又會找他的不自在。 秋雅見項南一直寫寫畫畫,不禁有些好奇,“袁華,你在偷偷寫什麼呢?” 項南笑了笑,將自己寫得一首歌《七里香》,遞給秋雅,“我正在寫歌呢~” 秋雅會彈鋼琴,也懂得識譜,一見項南寫得這首歌,頓時一愣,隨即輕輕的哼唱了一遍。 “哇,真好聽!”她驚奇的瞪大眼睛稱讚道,“袁華,你真的好有才華呀!” “不算什麼。”項南擺擺手笑道,“過幾天,市裡有個中小學生歌唱比賽,我準備參賽。” 夏洛就是憑藉那場比賽,吸引了歌壇大姐大那姐的注意,並因此順利登上春晚,一炮而紅,成為家喻戶曉的紅歌星,從此名利雙收的。 項南自然不會錯過這個機會! “真的?!哇!”秋雅再度變成星星眼,“好啊,到時候,我一定幫你加油。” “嗯。”項南點了點頭。 …… “對了,袁華,後天是週末,咱們去看電影吧。”秋雅又悄悄地邀請道。 說這話時,她一臉羞澀,顯得既清純,又無辜,還透著一股誘惑。論茶藝,起碼也有兩段。 項南一聽,微微一笑。 之前,袁華也曾約秋雅看電影、看錄影、逛公園、逛超市,但秋雅無一例外都以學習為重而拒絕了。現在卻是主動邀請自己看電影。 顯然是認為自己在音樂方面有才華,將來有可能出名,所以現在才想給自己一點甜頭兒。 想來這次看電影,拉拉小手兒,摟摟小腰兒,親親小嘴兒,應該沒太大難度。 對於血氣方剛,荷爾蒙旺盛的高中男生來說,漂亮女生這樣的邀約,簡直就是無法抵擋的誘惑。 不過項南還是拒絕了她的邀約。 “不好意思,秋雅,這幾天我要為比賽做準備,實在沒時間。”他笑著回絕道,“這樣吧,等我比賽完後,咱們再找時間,如何?” 他現在還忙著寫歌呢。九八年到一六年,十九年的時間。就算一年五十首歌曲,他也要寫九百五十首。 一首歌一百字,他也要寫九萬餘字。這還不算簡譜,還不算歐美歌曲。因此工作量還是蠻大的,實在沒時間去看電影。 而且,只要他成名成腕兒,有名有利,像秋雅這種女人,就不可能離開他。因此未來有的是機會,根本不必急於一時。 秋雅一愣,沒想到自己會被拒絕。 不過,她還是笑著點了點頭。 她是個聰明的女人,聰明的女人就該知進退。 ……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項南一直都筆耕不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