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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先生。兇手先把他敲暈,然後割了他的喉。這很明顯。可他究竟是怎麼來的,又是怎麼走的呢?這種小地方,人們一眼就能認出誰是陌生人。然後我就恍然大悟了,沒有人來過。我仔細檢視了周圍。昨天晚上下過雨,地上有很明顯的進出廚房的足跡。起居室裡只有兩副腳印:貝特西·安德魯斯的腳印停在了門口,其中之一是沃利先生的,他穿著室內拖鞋,還有一個男人的腳印。那個男人踩到了血跡,我跟著他血淋淋的足跡……原諒我的冒犯,先生。」

「一點都不冒犯,」英格勒斯先生淺笑一下,「我完全理解你說的話。」

「我跟著足跡走向廚房,發現它們在那裡就斷掉了,這是第一點。羅伯特·格蘭特的房門上有一道模糊的痕跡,一道模糊的血跡,這是第二點。第三點是,當我找到格蘭特的靴子時——他當時已經把它們脫下來了,發現跟現場的腳印完全吻合。這樣結論就出來啦,是內鬼作案。我警告了格蘭特,然後把他逮捕了。你們猜我從他的手提箱裡搜到了什麼?那些丟失的翡翠珠寶和一張離開的車票。羅伯特·格蘭特原來名叫亞伯拉罕·比格斯,五年前被判刑事重罪和入室盜竊罪。」

探長得意揚揚地頓了頓。

「各位先生,你們覺得如何?」

「我認為,」波洛說,「這起案子看起來十分明瞭。簡單得令人驚訝。那個比格斯,或者叫格蘭特,他一定是個愚蠢而無知的人吧?」

「哦,他就是那種……很普通的人。不知道一個腳印能意味什麼。」

「很明顯他從來不讀偵探小說!很好,探長,恭喜您。我們可以看看案發現場嗎?」

「我現在就能帶你們過去。你們可以看看那些足跡。」

「我確實也想去看看。是的、是的,非常有意思,真是太巧妙了。」

我們一刻也沒有拖延。英格勒斯先生和探長走在前面,我拉著波洛落後幾步,以免讓探長聽見我們的交談。

「你到底是怎麼想的,波洛?莫非眼前的事實背後還隱藏著什麼嗎?」

「那正是問題所在,我的朋友。沃利在信裡寫得很清楚,四魔頭在找他,而你我都知道,四魔頭可不是嚇唬小孩子的虛擬人物。可現在一切證據都指向了那個叫格蘭特的人。他為什麼要做這些?為了幾件翡翠嗎?或者說,他有可能是四魔頭的手下?老實說,我覺得後者更有可能。無論那些翡翠有多麼貴重,像格蘭特那樣的人都不可能冒這麼大的風險。無論如何,至少不會為了它們而殺人。這個就理應被探長考慮到。他完全可以偷了珠寶逃走,而不是犯下如此殘忍的謀殺案。啊,是的,我們這位德文郡的朋友恐怕沒有動用自己的灰色腦細胞。他比對了腳印,卻忘了動腦子思考,用不可或缺的秩序和方法來整理自己的思路。」

第四章 一條羊腿的重要性

探長從口袋裡掏出一把鑰匙,開啟了花崗巖屋的門鎖。今天天氣晴朗乾燥,因此我們應該不會留下任何足跡。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在進門前仔細地在腳墊上把鞋子蹭乾淨了。

一個女人冒出來跟探長說了幾句話,隨後轉向了一邊。緊接著,探長頭也不回地說:「波洛先生,你仔細看看吧,看看我剛才說的那些證據。我大概十分鐘後回來。對了,這是格蘭特的靴子。我把它也帶來了,方便你們比對。」

我們走進起居室,探長的腳步聲漸漸消失在屋外。英格勒斯很快便被一張邊几上的中國古玩吸引了注意力,走到那邊仔細欣賞去了。他對波洛的行動似乎毫無興趣。而我卻饒有興致地看著波洛,連大氣都不敢出。地板上鋪著墨綠色的亞麻油地毯,很容易顯出腳印。另一邊有扇門通往小廚房。廚房裡又有一扇門,通往餐具存放室——後門也在裡面;另一扇門則與羅伯特·格蘭特的臥室相連。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