峽谷的豁口時,看到兩邊峭壁如屏,高山深澗,如水赴壑,他就想到了這種狀況的發生,但是,要征服這片山區,這點犧牲是在所難免的,因此,他讓一些不具備多少戰力的年老士兵,走在隊伍的最前方。
昌大盛騎著高頭大馬,跨過那些傷殘士兵,絕情地說道:“繼續前進,真正的戰爭還在後面,功名只在馬上取,不畏強敵萬人捶。”然後他用那雙虎目掃視了一圈,確定雜草叢中不再有埋伏後,繼續大叫道:“將傷員帶走,然後清理道路,讓弓箭手準備。”
丹老和土素子前輩率領五百壯士,個個都彪悍健壯,身著麂皮披風,前胸半敞,腳下是荊棘麻鞋,腰插彎刀,他們站在絕壁的坎上,高舉彎刀,扯開嗓子,朝山下發出輕蔑的笑。
昌大盛的騎兵全神戒備,頂著烈日,看到一些紛亂的人影在山頂上,歡呼雀躍,他們緊撅著弓箭,快速向前,拉開弓弦,準備射擊。
丹老等也不再停留,嘲諷一番後,率領五百壯士,消失在後方的小路上。
霍光說道:“這種勝利不值一提,趕緊讓臧天朔前輩準備紅樹林的戰鬥,打好下一場硬仗。”日谷得基甩著鞭子,鞭子在空中“噼啪”作響,他迅速扭轉座狼,領命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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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光的這頭座狼有一個非常霸氣的名字,大家都叫他“驢頭狼”,此狼的後腿肌肉非常壯實,面相兇惡,從側面看就像一頭驢頭,它眼神凌厲,威猛兇殘。
“驢子”看到夥伴走了,迅速從地上爬了起來,它左右跳躍,用前蹄刨土,在草地朝天空上發出“嗚嗚嗚”的聲音。
不一會,群山之間,狼嚎聲此起彼伏,黑紗女站在山尖上,黑色素裙上的流蘇在風中搖曳,在太陽照耀下,像無數黑色、黃色、金色的蝴蝶在她身邊飛舞。
她沉默寡言,日光打在她身上,散發刺眼的白光,她不喜不怒,不嗔不悲,好像日谷得基從來沒來過,也不曾離開過。
霍光知道,神秘黑紗女對這一切是熟視無睹的。
他也懶得聽她那些“人類之子,拯救蒼生”之類的虛擬的大話,他迫切地希望,能打贏這場戰爭,他本來期望黑紗女能提供一點參考意見,但處於某些原因,他固執地認為,這片土地應該由自己來扞衛,而不是他人。
因此,關於戰爭,他從來就沒有向她徵詢過一絲意見。
霍光給爾瑪依娜配了一匹火紅的戰馬,在綠色晨嵐中,就像一顆流星,這些天,他們倆在各大戰區,逡巡。
儘管霍光知道靈兒的腳步迅速,但是在這個崎嶇不平的山區,一匹馬總比一雙腳要好得多。
霍光說道:“靈兒,咱們走。”
他已經對靈兒很熟悉了。
在霍光看來,他不知道將靈兒放在一個怎樣的位置,以此讓兩人心安理得的相處,或者讓他在她面前更加自然或有尊嚴感。
她稱呼他為“大地之子”,她對他本人不存在一點感覺,其實,僅僅出於對這個稱呼的敬畏。
因此,霍光問過她:“你喜歡我什麼?”
黑紗女說道:“無所謂喜歡,我的使命就是服務於你。”
從小到大,霍光身邊就不缺女人,作為族長的兒子,他受到了無數少女的青睞,況且,他身軀高大,臉型俊俏,肌肉發達。
因此,絕大情況下,在整個部落裡,他都是焦點所在。開始的時候,她喜歡女孩臉上青澀的笑,或者黑色的秀髮,後來,他喜歡大大的眼睛彎彎的睫毛和細細的腰,後來他偏愛豐乳肥臀和極具魅惑的舞姿。有段時間,他貪戀紅塵,整日沉醉在客棧裡歌姬們豔舞歡歌裡,他不知道喜歡和愛是什麼,他總覺得人人都喜歡他,而他人人都不喜歡。
直到他碰到了小小。那個女孩子有一股特有的矜持,她的笑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