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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之忠於清室非僅忠於吾家世受皇恩之王室——乃忠於中國之政教,即系忠於中國之文明。”別人將他的辮子視為前清遺老的殘留物,他卻將自己的辮子視為“一個標誌和象徵——幾乎是一個宗教符號,一面中國民族性的旗幟”,或者說,是一本中華傳統文化的護照,他如此高估一根辮子,這確實有點匪夷所思。

1919年8月間,胡適在《每週評論》第33期上登出一篇隨感錄,批評辜鴻銘由於“立異以為高”的潛在心理作祟,別人留辮子他偏要剪辮子,別人剪辮子他偏要留辮子,完全是玩世不恭,為了出風頭,引人注目。對此,辜鴻銘很生氣,要求胡適登報向他正式道歉,否則就要去法院控告胡適誹謗罪,這當然只是威脅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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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西學”到學“中學”

1857年,辜鴻銘出生於馬來亞檳榔嶼,幼而岐嶷,被鄉人目為神童。其父辜紫雲是華僑的後裔,受僱於當地雙溪呂蒙牛汝莪橡膠園,在蘇格蘭人福布斯·司各特·布朗(Forbes Scott Brown)屬下任司裡,為人忠厚,深得器重,其次子鴻銘被布朗收為養子。當辜鴻銘十三四歲時,他被布朗帶去歐洲大陸,進蘇格蘭名校愛丁堡大學修習藝術和文學。辜紫雲送兒子出洋時,特別叮囑他兩件事:第一,他不可入耶穌教;第二,他不可剪辮子。到了蘇格蘭,辜鴻銘處處受到歧視,每天出門,街上小孩總跟在他身後叫喊:“瞧啊,那###人的豬尾巴!”他牢記父親的教訓,忍恥含羞,不敢剪去辮髮。直到某個冬日,辜鴻銘的監護人去倫敦辦事,他偷閒去會女朋友,那位蘇格蘭少女很頑皮,拿著他烏黑的長辮玩賞了好一陣,有點愛不釋手。辜鴻銘一時衝動,將父親的教訓拋到九霄雲外,就對她說:“你要是真心喜歡,肯賞臉收下這條辮子,我就把它剪下來送給你。”於是,咔嚓一聲,那條長辮轉瞬間便更換了主人。

在愛丁堡大學求學期間,每逢星期天,辜鴻銘就攜帶紙筆,像大偵探一樣,去圖書館搜尋孤本秘笈,一旦找到,立刻抄錄下來。五六年間,他光是抄書就有數十種。同為愛丁堡大學的高材生,李提摩太最怕與辜鴻銘交談,因為他讀書雖多,在辜鴻銘面前,卻顯得孤陋寡聞。二十歲那年,辜鴻銘獲得文學碩士學位。其後,他遊學歐洲多國,在德國萊比錫大學獲得工科學士文憑。大約在1880年,辜鴻銘回到馬來亞,入英屬新加坡殖民當局任職。人生的重大轉變往往是由於某個機緣促成,有時是一件事,有時是一個人。正當辜鴻銘瞻望前途舉棋不定時,他幸運地遇到了《馬氏文通》的作者馬建忠(1844—1900)。當時,馬建忠在巴黎獲得法學博士,奉李鴻章徵召,回國入其幕府襄助洋務,他途經新加坡,寄寓在海濱旅館。辜鴻銘慕名前往訪晤,兩人都有歐洲留學的背景,因此一見如故。三日傾談,馬建忠舌粲蓮花,極贊華夏文化如何博大精深,如何源遠流長,竟使辜鴻銘恍若醍醐灌頂,其人生觀和生活方式頓然作出180度大轉變。他毅然決定返回祖國,研究經史。我在新加坡同馬建忠相遇……是我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因為正是他——這個馬建忠,使我再一次變成一箇中國人。儘管我從歐洲回來已經三年多,但我還不曾深入瞭解中國的傳統思想和觀念世界……自己仍保留著一個假洋鬼子樣……

我同馬建忠相遇三天後,即向新加坡殖民當局提出了辭呈,不等其作出答覆,就乘坐第一班汽船回到我的檳榔老家。在那裡,我告訴我的堂兄,即我們家那位家長,說,我願意蓄辮並改穿中國服裝。迴歸中土四十年後,憶及往事,辜鴻銘對馬建忠當初給他指點迷津仍感激不盡。

馮當幕僚,還能當教授(1)

光緒十一年(1885年),一個偶然的機會,辜鴻銘由兩廣總督張之洞的幕僚趙鳳昌(或謂楊汝澍)推薦,受聘為總督衙門